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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 财政部、科技部、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支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加快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将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
 
文件号:财关税[2012]54号 颁布日期:2012/11/12
 
 
1502、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6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11月13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2年11月13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税则号列:2929101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将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6号 颁布日期:2012/11/10
 
 
1503、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5号(关于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5号 颁布日期:2012/11/8
 
 
1504、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4号(关于进口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2年第72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2年11月9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税则号列:73044110和73044910)...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4号 颁布日期:2012/11/7
 
 
1505、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彩色滤光膜、偏光片生产企业进口物资范围及首批享受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一、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16号)的有关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内产业自主化发展规划的彩色滤光膜、偏光片等属...
 
文件号:财关税[2012]53号 颁布日期:2012/11/6
 
 
1506、 海关总署2012年第53号(关于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
  为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为企业通关提供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扩大至部分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以海关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为准)、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可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规定,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适用“...
 
文件号:海关总署2012年第53号 颁布日期:2012/11/1
 
 
1507、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3号[全文废止]
  为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为企业通关提供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扩大至部分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以海关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为准)、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可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规定,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适用...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3号 颁布日期:2012/11/1
 
 
1508、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2号(关于调整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税收政策)
  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1月1日起,对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进入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人员每日免税携带入境的原产于台湾的商品总值,由目前每人每日300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人每日6000元人民币。二、交易市场的部分商品需在数量限制内携带入境(详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2号 颁布日期:2012/10/31
 
 
1509、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1号(关于增设“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国内经济区划类别及代码)
  为配合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开发开放,确保海关统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支持,海关总署决定为该类中心中方区域增设相应的国内经济区划类别及代码。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在海关国内经济区划类别中增设“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bordercooperationcenter”),代码为英文字母“...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1号 颁布日期:2012/10/26
 
 
1510、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0号(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
  为规范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业务的监管,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国务院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调整的决定,现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0号、第22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 ...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0号 颁布日期:2012/10/24
 
 
1511、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9号(关于对进口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汽车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保证金和反补贴税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1年12月15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期限为2年。最近,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nissannorthamerica,inc)申请作为新出口商适用单独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该公司的进口部分汽车产品...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9号 颁布日期:2012/10/18
 
 
1512、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8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6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6年10月13日起,期限为5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决定自2012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2年10...
 
来源: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8号 日期:2012/10/16
 
 
1513、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7号
  根据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第2栏、第5栏、第6栏、第7栏、第12栏等栏目填制的背页说明作了调整。现就执行上述决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12年10月14日起至2013年10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海...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7号 颁布日期:2012/10/11
 
 
1514、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6号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出口至台湾地区自用的非配额管理原粮及制粉办理退税或退还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内地出口商应向出口地海关提出退税或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内地出口商的企业营业执照;(二)内地出口商出口原粮及制粉的报关单、税单或保证金收入证明;(三)台湾进口粮食及缴税证明...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6号 颁布日期:2012/9/29
 
 
1515、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4号
  为使海关统计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我国对外货物贸易的发展状况,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并为测算我国贸易增加值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性统计资料,根据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开展2010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查目的了解进口货物国内使用去向的金额比例。二、调查范围2010年贸易统计进...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4号 颁布日期:2012/9/29
 
 
1516、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5号(关于公布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
  为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发挥海关职能作用,切实做到政策解难、手续解繁、营造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海关总署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现公告如下:一、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一)提供准确快捷的统计信息。加强对进出口规模、结构、国...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5号 颁布日期:2012/9/27
 
 
1517、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为进一步转变汽车和摩托车出口发展方式,提高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依据《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商检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认证认可条例》,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决定对汽车和摩托车(含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产品目录见附件1、2)生产企业实行出口资质管理,对...
 
文件号:商产发[2012]318号 颁布日期:2012/9/6
 
 
1518、 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出口收汇核销管埋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哈尔滨、武汉、西安、沈阳、广州、成都国家税务局: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
 
文件号:汇发[2012]50号 颁布日期:2012/9/5
 
 
1519、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2号(关于启用补充申报管理系统)
  为配合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提高通关效率,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补充申报行为,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9号,海关总署开发了补充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通关过程的补充申报进行电子化管理。现就启用系统的相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分别简称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主动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的,应...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2号 颁布日期:2012/8/28
 
 
1520、 海关总署2012年第43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7年8月30日起,期限为5年。在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2年8月30日起...
 
文件号:海关总署2012年第43号 颁布日期:201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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