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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2、 |
海关总署第208号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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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已于2013年6月8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署长于广洲2013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平潭)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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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总署令[2013]208号 |
颁布日期:2013/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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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3、 |
海关总署第209号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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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已于2013年6月8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署长2013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横琴新区(以下简称横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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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第209号令 |
颁布日期:2013/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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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4、 |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3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胺征收反贷销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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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6月28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胺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3年第44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3年6月28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胺(税则号列:292143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外,还将区别不同的供货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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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3号 |
颁布日期:2013/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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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6、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埃塞俄比亚等最不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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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我国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就30个已经履行换文手续的国家执行该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等29个最不发达国家(见附件1)的95%税目产品(见附件2)实施零关税。二、自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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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税委会[2013]15号 |
颁布日期:2013/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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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7、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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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7年6月16日起,期限为5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决定自2013年6月16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3年6月16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税则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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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2号 |
颁布日期:201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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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8、 |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2号(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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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7年6月16日起,期限为5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决定自2013年6月16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3年6月16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税则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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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9、 |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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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管理,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决定将前期在广东等地试行的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推广实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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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 |
颁布日期:201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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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1、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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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务院令第328号)的有关规定,依据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征收反倾销税的请示》(商公平发〔2013〕198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征收反倾销税。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3年6月28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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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税委会[2013]14号 |
颁布日期:201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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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3、 |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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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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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9号 |
颁布日期:2013/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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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4、 |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8号(关于公布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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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了《2013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以下简称《香港标准表》,见附件1)和《2013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以下简称《澳门标准表》,见附件2),并修改了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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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8号 |
颁布日期:2013/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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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5、 |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0号(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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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由企及物”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化企业风险分析工作,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的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项下的第(三)项内容修改如下:“收、发货单位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本栏目应填报其中文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未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本栏目应填报其中文名称及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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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0号 |
颁布日期:2013/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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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7、 |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7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毗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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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3年5月28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吡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3年5月28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吡啶(商品编码:293331001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将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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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7号 |
颁布日期:201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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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8、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开发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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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拱北海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精神,现就横琴开发有关进口货物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横琴开发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下列货物实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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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关税[2013]17号 |
颁布日期:2013/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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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9、 |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5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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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4年。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10年第71号公告。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商务部审查后决定由kemone公司继承原法国阿科玛股份有限公司(arkema)在该三氯甲烷反倾销措施中的权利义务,并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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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5号 |
颁布日期:2013/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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