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1、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5号(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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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区域协同发展重要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有力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启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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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5号 |
颁布日期:201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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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2、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6号(关于开展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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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区域协同发展重要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有力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在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海关(以下简称广东地区海关)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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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6号 |
颁布日期:201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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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3、 |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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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商品煤质量,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特制定《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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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号 |
颁布日期:20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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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4、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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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将现行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点的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到全国统一实施。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及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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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2014]62号 |
颁布日期:201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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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5、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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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经国务院批准,适当延长《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37号)中首批取消78个税号钢材产品加工贸易项下进口保税政策的过渡期。即: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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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关税[2014]54号 |
颁布日期:201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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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6、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4号(关于全面实施内港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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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正式签署了《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与〈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的互认安排》,并已于2014年5月18日起在陆路口岸实施互认安排。为进一步扩大企业受惠范围,经与香港海关磋商,双方决定将内港海关实施互认的范围增加空运和海运口岸,于2014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互认安排,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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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4号 |
颁布日期:2014/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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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8、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2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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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8月22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57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4年8月22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特丁基对苯二酚(税则号列:2907299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外,还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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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2号 |
颁布日期:201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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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9、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8号(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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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2014年1月20日对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和2014年5月1日对自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后,我国加工贸易项下多晶硅进口出现激增,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海关商品编号为2804619012、2804619013、2804619092、2804619093)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的受理。2014年9月1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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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8号 |
颁布日期:2014/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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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0、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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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8月14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56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4年8月14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税则号列:900110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外,还将区别不同的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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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0号 |
颁布日期:2014/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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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4、 |
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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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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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总署公告[2014]57号 |
颁布日期:2014/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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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5、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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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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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 |
颁布日期:2014/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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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6、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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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前期试点情况,决定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适用范围对从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并由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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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2014]53号 |
颁布日期:2014/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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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7、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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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现就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问题公告如下:一、监管要求(一)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二)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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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 |
颁布日期:2014/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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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8、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5号(关于调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税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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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务院令第3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国务院令第329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7月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和反补贴税税率进行调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44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4年7月9日起,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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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5号 |
颁布日期:201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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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9、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税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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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务院令第3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国务院令第329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7月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和反补贴税税率进行调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44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4年7月9日起,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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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总署公告[2014]55号 |
颁布日期:201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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