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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8号(关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参与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全文废止]
  为增强市场活力、引入竞争机制,保障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顺利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且已经取得其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有意愿参与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建设,可以按照海关总署2011年公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办理。联系人:海关总署关税司于茜,010-65195373。特此公告。备注:海关总署公告201...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8号 颁布日期:2014/11/4
 
 
1222、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9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和社会检验机构了解海关化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海关总署决定公布cclm1500-0001等69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附件1)。同时,为方便查找和使用,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目录(附件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部分税号化验...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9号 颁布日期:2014/11/4
 
 
1223、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6号(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在反倾销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2009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11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4年11月2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己二酸(税...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6号 颁布日期:2014/10/31
 
 
1224、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7号(关于发布海关化验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署令第140号),海关总署批准《石油润滑剂中矿物油含量的定量分析方法》、《低熔点复合涤纶短纤维的鉴别方法》等4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7号 颁布日期:2014/10/31
 
 
1225、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8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2.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3.终止企业认证决定书4.规范改进通知书(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1)6.企业信用等级...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 颁布日期:2014/10/29
 
 
1226、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4号(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要求的公告)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提前申报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提前申报的,应当先取得提(运)单或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其中,提前申报进口货物应于装载货物的进境运输工具启运后、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向海关申报;提前申报出口货物应于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向海关申报。二、...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4号 颁布日期:2014/10/23
 
 
1227、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3号(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税率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无烟煤)、3%(炼焦煤)、6%(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5%(其他煤)、5%(煤球等燃料)的最惠国税率。特此公...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3号 颁布日期:2014/10/14
 
 
1228、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
  有关企业:2013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5号),建立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及通报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
 
文件号:工信部联装[2014]432号 颁布日期:2014/10/14
 
 
1229、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1号公布《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食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将进口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附件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食糖)类别海关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备注计量单位食糖1701120090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糖...
 
文件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1号 颁布日期:2014/10/13
 
 
1230、 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偏光片生产企业进口原材料免税清单的通知
  附件: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偏光片生产企业进口原材料免税清单的通知
 
文件号:财关税[2014]59号 颁布日期:2014/10/13
 
 
1231、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2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在反倾销税期中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2009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62号公告(详见...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2号 颁布日期:2014/10/12
 
 
123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文件号:税委会[2014]27号 颁布日期:2014/10/8
 
 
12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4年9月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署长2014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保障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第225号 颁布日期:2014/10/8
 
 
1234、 海关总署令第224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9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署长于广洲2014年9月30日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第224号 颁布日期:2014/9/30
 
 
1235、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近年来,有关部门多次联合组织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稀土非法开采,买卖、加工非法矿产品,无计划、超计划生产等行为在一些地区仍比较严重。对此,近期国务院领导专门批示,要求加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查处典型案件,采...
 
文件号:工信部联原函[2014]443号 颁布日期:2014/9/30
 
 
1236、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在反倾销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3年9月2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08年征税期限届满,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并于2009年根据复审调查结果,决定自2009年9月2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1号 颁布日期:2014/9/28
 
 
1237、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0号(关于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以及舱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其载运货物、物品的实际监管,规范进出境运输工具管理系统、舱单管理系统使用,保证传输数据完整、有效,现就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物、物品舱单的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进出境运输工具和舱单数据项填制规范(详见附件1-5),完整、准确地向海关申报传输运输工具及其载运货物、物品的舱单电...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0号 颁布日期:2014/9/25
 
 
1238、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关于发布《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便利和规范企业通关作业无纸化申报,提升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综合成效,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2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 颁布日期:2014/9/25
 
 
1239、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8号(关于石家庄海关开展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重要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到河北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4年9月22日起,石家庄海关正式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45号公告正式适用于...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8号 颁布日期:2014/9/15
 
 
1240、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7号(关于发布《海关执法执勤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海关执法执勤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7号 颁布日期:20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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