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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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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0〕152号)同时废止。附件: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规范对慈善事业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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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 |
颁布日期:201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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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4、 |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7号(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扩大试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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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范围已扩大到江苏省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和浙江省海宁皮革城。为进一步促进市场采购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54号,以下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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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7号 |
颁布日期:2015/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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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5、 |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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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澳自贸协定》)将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8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关于进口货物(一)自2015年12月20日起,对进口的澳大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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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1号 |
颁布日期:201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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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0、 |
海关总署令第2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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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署长2015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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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第229号 |
颁布日期:201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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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1、 |
海关总署令第2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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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署长2015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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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第228号 |
颁布日期:201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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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4、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1号 公布2016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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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2016年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新西兰国别配额)分别为35178吨和633吨(该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为做好相关商品进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西兰国别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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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1号 |
颁布日期:2015/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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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5、 |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9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维修业务有关监管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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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保税维修业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适用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以及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等区域内开展以下保税维修业务:(一)以保税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以下统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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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9号 |
颁布日期:201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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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6、 |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8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未漂白纸袋纸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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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5年12月1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未漂白纸袋纸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5年12月11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未漂白纸袋纸(税则号列:48041100、48042100、48043100、48044100、480451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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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8号 |
颁布日期:201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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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7、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协定税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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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12月20日起实施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第一年税率,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年税率。特此通知。附件:1.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协定税率表2.中国-韩国、中国-澳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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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税委会[2015]25号 |
颁布日期:201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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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8、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4号 公布《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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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12月10日发布的《2015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附件: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备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84号公布2017年自动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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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4号 |
颁布日期:201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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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 |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0号(关于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港澳中转进口货物相关证明文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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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各优惠贸易安排中“直接运输”条款的实施,现就经香港或澳门中转货物单证提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进口人”)申报适用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时向海关提交下列运输单证之一的,海关不再要求提交中转确认书或者未再加工证明:(一)对空运或海运进口货物,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国际班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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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0号 |
颁布日期:2015/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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