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41、 |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和废止部分)的公告[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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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准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现调整和废止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内容(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本公告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部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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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6号 |
颁布日期:2017/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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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2、 |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关于在哈尔滨、福州、厦门、昆明海关开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试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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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保障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和国家濒管办决定在哈尔滨、福州、厦门、昆明海关开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在哈尔滨、福州、厦门、昆明海关开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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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联合公告2017年第15号 |
颁布日期:2017/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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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3、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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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第46号令公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并规定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现就海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7年3月20日(含当日)起,对属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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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4号 |
颁布日期:2017/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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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4、 |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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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试点范围扩大至在全国口岸海运、陆运、空运进口,且以无纸化方式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72至85章、第90章商品。涉及公式定价、特案(包括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以及尚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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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2号 |
颁布日期:2017/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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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5、 |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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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6年第20号公告)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修订后的规范文本及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对“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运输方式”、“征免性质”、“贸易国(地区)”、“境内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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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3号 |
颁布日期:2017/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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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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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对于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货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产地标准的,也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海关办理申报进口手续,申请享受特别优惠关税待遇。2010年6月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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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第231号 |
颁布日期:20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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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7、 |
海关总署关于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运行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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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通关便利,自2017年2月8日起“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将上线运行,实时传输该协定项下中韩两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电子信息。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以下统称“进口人”)申报进口《亚太贸易协定》项下韩国原产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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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0号 |
颁布日期:20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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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8、 |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适用范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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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落实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将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范围扩大到所有信用等级企业。企业经与直属海关、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后,可在全国海关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通关方式,不再需要重复签约。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特此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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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8号 |
颁布日期:20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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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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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外商投资管理改革,推动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商务部印发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备案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备案完成后,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备案机构领取《外商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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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9号 |
颁布日期:20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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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0、 |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7号(关于实施偏二氯乙烯一氯乙烯共聚树脂临时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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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1月20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税则号列:3904.5000)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7年第3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7年1月20日起,进口收货人在申报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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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7号 |
颁布日期:2017/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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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1、 |
海关总署关于2017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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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至2017年1月11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49026吨,超过2017年147376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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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号 |
颁布日期:2017/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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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2、 |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修订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有关内容的公告[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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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将铁路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7号),为进一步促进海南省旅游业发展,海关总署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规定(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有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告如下:一、年满16周岁的铁路离岛旅客凭个人离岛车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海南离岛免税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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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号 |
颁布日期:2017/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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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3、 |
海关总署关于2017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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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7年1月10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5387吨,超过2017年14582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7年1月11日起,对《协定》项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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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号 |
颁布日期:2017/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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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4、 |
2017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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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自贸协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制定了2017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以下简称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现公告如下:一、国别关税配额总量2017年国别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新西兰羊毛36936吨、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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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7年第6号 |
颁布日期:2017/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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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5、 |
2017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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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自贸协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制定了2017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以下简称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现公告如下:一、国别关税配额总量2017年国别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新西兰羊毛36936吨、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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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7年第6号 |
颁布日期:2017/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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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6、 |
海关总署关于2016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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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6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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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号 |
颁布日期:20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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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7、 |
海关总署关于2017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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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7年1月4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0406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5669吨,超过2016年5585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7年1月5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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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号 |
颁布日期:201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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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8、 |
关于2017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部分未浓缩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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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7年1月4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部分未浓缩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12000、04014000、04015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2062吨,超过2017年2017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7年1月5日起,对《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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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号 |
颁布日期:201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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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9、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的产品清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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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转版,大陆对台湾地区部分农产品零关税政策产品清单也相应发生变化。我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5号附件《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12年版)》进行了相应调整,制定了《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产品清单(2017年版)》(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自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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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8号 |
颁布日期:2016/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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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 |
海关总署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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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见财政部网站)。为准确实施《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主要内容(一)进口关税税率。1.最惠国税率(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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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9号 |
颁布日期:2016/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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