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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42号)的规定,经审定,“大中”等28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附件:第二批享受进口...
 
文件号:财关税[2017]21号 颁布日期:2017/8/1
 
 
922、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5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2017年原产地行政裁定[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5号),海关受理了恒天然商贸(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安佳脱脂奶粉”的原产地行政裁定申请。现将相关商品的原产地行政裁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本公告自201...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5号 颁布日期:2017/7/31
 
 
923、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0号(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第4号令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并规定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现就海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7年7月28日起,对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0号 颁布日期:2017/7/28
 
 
924、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4号(关于废止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旅游商品小额贸易的相关政策已取消,为规范海关管理和贸易统计,决定废止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3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废止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39”,全称“用于旅游者5万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订货”,简称“旅游购物商品”。旅游购物商品是指境外旅游者用自带外汇购买的或委托境内企业托运出境5万美元以下的旅游商品或小批量订货。上述规...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4号 颁布日期:2017/7/27
 
 
925、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经国务院批准,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为此,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
 
文件号:署税发[2017]153号 颁布日期:2017/7/27
 
 
926、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7年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全文失效]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十三五”期间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农业部2017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以及国家林业局2017年种子(苗)...
 
文件号:财关税[2017]19号 颁布日期:2017/7/21
 
 
927、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1号(关于公布2017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Ⅱ)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受理了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交的“制动主缸”归类行政裁定申请。现将相关商品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本公告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海关作出的行政裁定所依据的法律、行...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1号 颁布日期:2017/7/20
 
 
928、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第4号令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并规定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现就海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7年7月28日起,对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0号 颁布日期:2017/7/18
 
 
929、 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2017年第33号(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要求,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以下简称“保证金台帐”)制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3号(以下简称63号公告)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空转...
 
文件号: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公告2017年第33号 颁布日期:2017/7/15
 
 
930、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9号(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的公告)[全文废止]
  为全面深化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提升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与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自律管理,海关总署决定选择部分电子化手册管理模式的企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下简称“新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点海关及业务范围(一)试点海关:天津、沈阳、南京、杭州、武汉、拱北、黄埔、重庆、成都海...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9号 颁布日期:2017/7/13
 
 
931、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的公告)
  为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纳税义务人符合海关总署2015年2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情形的,应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以下简称执法系统)中“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功能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数据,并可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办理情况。二、海关总署2015年...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2号 颁布日期:2017/7/10
 
 
932、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8号(关于开展后续核查工作的公告)[本文废止]
  为规范作业,保障海关统一执法,维护被核查人的合法权益,在已公告海关保税核查的基础上,对其他核查事宜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后续核查”,是指针对价格、归类、原产地等风险开展的核查。二、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8号 颁布日期:2017/7/4
 
 
93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7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6项香港原产商品和27项澳门原产商品,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1.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7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
 
文件号:税委会[2017]10号 颁布日期:2017/6/29
 
 
934、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7号(关于实施共聚聚甲醛临时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6月30日起,对进口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共聚聚甲醛(税则号列:3907.1010和3907.1090)采用征收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7年第32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7年6月30日起,进口货...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7号 颁布日期:2017/6/29
 
 
935、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5号(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海关总署决定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启用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扩大到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全部章节商品。二、各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中心不再办理相关业务。三...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5号 颁布日期:2017/6/28
 
 
936、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经港澳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要求的公告)[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简化各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经香港或澳门中转货物的原产地管理,现就中转确认书提交事宜公告如下:自2017年7月10日起,对于依照海关总署2016年52号公告规定,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应当提交中转确认书的情形,如果海关已收到有关中转确认书电子信息,且与进口人申报内容一致,海关不再要求进口人提交中转确认书正...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6号 颁布日期:2017/6/28
 
 
937、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4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署令第140号),海关总署批准《表面活性剂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鉴定方法》、《合成氢氧化镁和天然水镁石的鉴别方法》等6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4号 颁布日期:2017/6/16
 
 
938、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3号(关于实施中国-新西兰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2017年3月,中国与新西兰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新西兰海关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新西兰海关安全出口计划互认的安排》,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互认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新双方相互认可对方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简称“aeo企业”),为进口自对方aeo企...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3号 颁布日期:2017/6/14
 
 
939、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2号(关于公布2017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海关总署制定的《2017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1)、《2017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2),以及对部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澳...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2号 颁布日期:2017/6/12
 
 
940、 海关总署关于在通关环节免予提交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公告
  为进一步便利减免税申请和货物通关,海关总署决定,对通过中国电子口岸qp预录入客户端减免税申报系统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并通过了海关审核的,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进口通关环节无需提交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第二联(即送海关凭以减免税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7年4月26日起,...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9号 颁布日期: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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