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文件列表 共查询到 4484 个相关信息   

641、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货物自动进口许可措施调整有关事项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进口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自动进口许可措施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取消对118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货物实施的自动进口许可措施。上述货物共15种,包括汽轮机、汽...
 
文件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5号 颁布日期:2018/12/10
 
 
642、 十二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国资、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有关直属海关,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
 
文件号: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 颁布日期:2018/12/10
 
 
643、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0号(关于进口肯尼亚甜叶菊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肯尼亚共和国国家植物健康监督局关于肯尼亚甜叶菊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现将《进口肯尼亚甜叶菊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甜叶菊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进口肯尼亚甜叶菊植物检疫要求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0号 颁布日期:2018/12/7
 
 
644、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9号(关于进口南非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南非共和国农林渔业部关于南非苜蓿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南非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苜蓿草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进口南非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9号 颁布日期:2018/12/7
 
 
645、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8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苜蓿干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哈萨克斯坦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苜蓿草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进口哈萨克斯坦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8号 颁布日期:2018/12/7
 
 
646、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7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菜籽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哈萨克斯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哈萨克斯坦菜籽粕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进口哈萨克斯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附件进口哈萨克斯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一、检验...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7号 颁布日期:2018/12/7
 
 
647、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6号(关于进口多米尼加雪茄烟叶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米尼加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多米尼加共和国雪茄烟叶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多米尼加雪茄烟叶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雪茄烟叶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进口多米尼加雪茄烟叶植物检疫要求附件进口多米尼加雪茄烟叶植物检疫要求一、检验检疫依据(...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6号 颁布日期:2018/12/7
 
 
648、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5号(关于调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内容和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就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单一窗口申报界面的“产品资质”栏目中“编辑产品许可证/审批/备案信息”界面中增加“核销数量单位”申报字段。当在“编辑产品许可证/审批/备案信息”界面中填写“核销数量”时,必须填报“核销数量单位”。二、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相关资料...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5号 颁布日期:2018/12/7
 
 
649、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报关单位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工作部署,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报关单位登记管理,简化相关登记手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从事报关业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由进出口货物收发...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1号 颁布日期:2018/12/7
 
 
650、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4号(关于公布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的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4号关于确认“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程序的规定,现发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doc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4号 颁布日期:2018/12/6
 
 
651、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3号(关于发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发布2018年商品归类决定(ⅰ、ⅱ)(详见附件1、2),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3号 颁布日期:2018/12/6
 
 
652、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接入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海关总署2018年165号公告执行工作,现就海关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企业接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支付相关原始数据的接口文档及接入方式参见《海关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平台数据实时获取接口(试行)》(详见附件)。有关接口如有变更将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文档资料”栏目及时发...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 颁布日期:2018/12/3
 
 
653、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0号(关于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的公告)
  为配合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便利进出境物流,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舱单传输人、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人可通过手工录入或报文导入的方式,向海关办理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手续,无需提交纸质单证资料。因海关管理需要,或者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传输相关数据的,舱...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0号 颁布日期:2018/12/3
 
 
654、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2号(关于调整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120号公告,现调整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变更了进出境水运“水运国际转运准单”报文格式,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调整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2号 颁布日期:2018/12/3
 
 
655、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1号(关于实施企业协调员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落实“以企为本,由企及物”海关管理理念,营造诚信守法便利、关企合作共赢良好信用环境,构建海关与企业亲清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关实施企业协调员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企业协调员是由直属海关选定,专门负责协调海关与企业涉及海关业务相关事宜的海关工作人员。企...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1号 颁布日期:2018/12/3
 
 
656、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跨境电子商...
 
文件号:财关税[2018]49号 颁布日期:2018/11/29
 
 
657、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5号(关于允许日本新潟大米进口的公告)
  经评估,允许日本新潟大米进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日本新潟大米是指日本新潟县产稻谷及新潟县产稻谷加工的糙米,经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登记的日本大米加工厂(企业名单请访问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加工而成的大米。二、日本新潟大米在进口时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植物卫生法律法规等要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5号 颁布日期:2018/11/28
 
 
658、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后政策衔接,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过渡期后有关监管安排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或“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
 
文件号:商财发[2018]486号 颁布日期:2018/11/28
 
 
659、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全文废止]
  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就调整事项公告如下:一、将离岛旅客...
 
文件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8号 颁布日期:2018/11/27
 
 
660、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8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为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深度融合,整合优化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现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以下简称《信用办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除《信用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海关还可以采集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下列信息:(一)企业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8号 颁布日期:2018/11/27
 
 
      共 225 页   33/225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