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1、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9号(关于防止黄热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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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2018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尼日利亚共报告146例黄热病疑似病例,其中确诊32例,死亡26例。黄热病是一种由黄热病病毒引起、经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是我国法定的检疫传染病之一,病死率高达50%,潜伏期一般为3至6天,最长可达14天,临床主要表现为急性起病,寒战、发热(可达39℃至41℃),头痛、肌痛,厌食、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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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9号 |
颁布日期:2019/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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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2、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7号(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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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要求,加快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创新升级,促进综保区保税研发业态发展,现就综保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综保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以有形料件、试剂、耗材及样品(以下统称“研发料件”)等开展研发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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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7号 |
颁布日期:2019/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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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4、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号(关于进口阿根廷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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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生产劳动部农业产业国务秘书处关于阿根廷鲜食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进口阿根廷樱桃植物检疫要求》(见附件)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樱桃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进口阿根廷樱桃植物检疫要求.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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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号 |
颁布日期:201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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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5、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号(关于调整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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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出口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加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现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应带有联合国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记,该标记应包括生产企业代码。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实施代码管理,代码应体现生产企业所在区域的直属海关信息。二、生产企业代码由大写英文字母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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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号 |
颁布日期:201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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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6、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大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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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大麦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现将《进口哈萨克斯坦大麦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哈萨克斯坦大麦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进口哈萨克斯坦大麦植物检疫要求.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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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号 |
颁布日期:20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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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7、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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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现将《进口哈萨克斯坦玉米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哈萨克斯坦玉米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进口哈萨克斯坦玉米植物检疫要求.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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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号 |
颁布日期:20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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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8、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号(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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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贸易便利化,借鉴推广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有关监管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国扩大接受《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即《伊斯坦布尔公约》)附约b.2《关于专业设备的附约》和附约b.3《关于集装箱、托盘、包装物料、样品及其他与商业运营有关的进口货物的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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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号 |
颁布日期:20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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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0、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号(关于停止出具2019年度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在途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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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年1月8日,2019年度已适用协定税率进口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数量及上述农产品《进口在途农产品关税税率适用证明》(以下简称《在途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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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号 |
颁布日期:20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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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1、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号(关于复制推广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开放式申报+验证式监管”工作模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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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精神,在全国复制推广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开放式申报+验证式监管”工作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国际航行船舶饮用水供应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对其向国际航行船舶供应的饮用水的卫生安全负责,为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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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号 |
颁布日期:201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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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2、 |
财政部关于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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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8日起,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实施期限为5年,到期日为2024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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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关税[2019]1号 |
颁布日期:201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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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3、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号(关于2019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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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年1月3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6719.972吨,超过《协定》规定的2019年16077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自2019年1月4日起,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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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号 |
颁布日期:201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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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4、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号(关于进口智利水果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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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输华水果冷藏船运输要求》,现将《进口智利水果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水果允许进口。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进口智利水果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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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号 |
颁布日期:2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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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7、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号(关于2019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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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年1月2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215575.021吨,超过2019年162482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自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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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号 |
颁布日期:2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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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8、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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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口岸执法新形势,安全、科学、规范做好携带入境宠物(犬、猫)的检疫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当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电子芯片。二、携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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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 |
颁布日期:2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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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9、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关于2019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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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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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 |
颁布日期:2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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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号(关于压缩“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审批时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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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将项目编码26021的许可事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即自受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具体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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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号 |
颁布日期:2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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