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041、 |
福建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城市房地产税稽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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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通则第一条本办法依照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订定之。第二条凡在本省经核定开征房地产税之城市,并划定为征收房地产税区域以内的房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条例”及本办法之规定,由当地税务机关征收房地产税。关于开征房地产税之城市范围,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告规定之。第三条条例第四条及第五条各款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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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42、 |
福建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城市房地产税稽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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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通则第一条本办法依照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订定之。第二条凡在本省经核定开征房地产税之城市,并划定为征收房地产税区域以内的房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条例”及本办法之规定,由当地税务机关征收房地产税。关于开征房地产税之城市范围,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告规定之。第三条条例第四条及第五条各款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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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43、 |
福建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福建省车船使用牌照税稽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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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办法依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制定之。第二条本省车船使用牌照税之稽征,除法令另有规定者外,均依“条例”及本办法办理之。第三条各种车船使用牌照税征收地区,依“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以报奉核准公布者为限;凡未经公布开征之地区,不得开征。第四条使用牌照税税额,除船舶部分按“条例”第八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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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税地字第2117号 |
颁布日期:1972/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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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44、 |
福建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福建省车船使用牌照税稽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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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办法依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制定之。第二条本省车船使用牌照税之稽征,除法令另有规定者外,均依“条例”及本办法办理之。第三条各种车船使用牌照税征收地区,依“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以报奉核准公布者为限;凡未经公布开征之地区,不得开征。第四条使用牌照税税额,除船舶部分按“条例”第八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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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税地字第2117号 |
颁布日期:1972/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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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45、 |
福建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福建省车船使用牌照税稽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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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办法依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制定之。第二条本省车船使用牌照税之稽征,除法令另有规定者外,均依“条例”及本办法办理之。第三条各种车船使用牌照税征收地区,依“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以报奉核准公布者为限;凡未经公布开征之地区,不得开征。第四条使用牌照税税额,除船舶部分按“条例”第八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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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税地字第2117号 |
颁布日期:1972/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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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46、 |
福建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福建省车船使用牌照税稽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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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办法依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制定之。第二条本省车船使用牌照税之稽征,除法令另有规定者外,均依“条例”及本办法办理之。第三条各种车船使用牌照税征收地区,依“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以报奉核准公布者为限;凡未经公布开征之地区,不得开征。第四条使用牌照税税额,除船舶部分按“条例”第八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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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税地字第2117号 |
颁布日期:1972/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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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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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并有利于巩固农业合作化制度,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农业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第三条下列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农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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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0、 |
内务部财政部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联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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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可暂按1954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酉字第39号电报第十项规定办理,即:“工作人员因病经组织批准离职疗养,其疗养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连续计算工龄。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继续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之工龄应合并计算。但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因劳成疾而离职疗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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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内优字[1956]第16号 |
颁布日期:1956/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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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1、 |
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决算报告编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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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国营企业决算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制度,及时检查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加强国营企业的财务管理、贯彻经济核算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规定如下:一、基层企业--指工业、建筑包工、铁路、交通、邮电、民用航空、农业、林业、水利、商业、对外贸易、粮食、供销、银行及其他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的国营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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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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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城市房地产税,除另行规定者外,均依本例之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之。第二条开征房地产税之城市,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核定,未经核定者,不得开征。第三条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第四条下列房地产免纳房地产税: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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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政财字第133号令 |
颁布日期:195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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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屠宰税暂行条例[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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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凡屠宰猪、羊、牛等牲畜者,均依本条例之规定:缴纳屠宰税。第二条自养、自宰、自食的牲畜,免纳屠宰税;如有出售者,其出售部分,仍应纳税。第三条耕畜、运输畜、种畜、乳畜、胎畜、幼畜,应予保护。各省(市)人民政府,得依据当地经济特点及人民生活习惯,自行订定保护及屠宰许可办法。第四条屠宰税,按牲畜屠宰后的实际重量从价计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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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政财字第398号 |
颁布日期:1950/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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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4、 |
钾肥是否已经改为增值税应税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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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钾肥是否已经改为增值税应税产品?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97号)规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钾肥,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先征后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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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5、 |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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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答: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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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6、 |
福建省泉州市地税局从四个方面加大国际税收管理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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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非居民税收监管工作。继续执行外籍人员收入报告制度和核定征收的办法,建立高收入外籍人员档案和收入跟踪制度;在开展常驻代表机构普查、境外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指导和规范外资企业办理涉税业务。二是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强化关联企业业务往来交易申报,结合纳税评估选择反避税案源,建立反避税工作、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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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7、 |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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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海关:现将国务院国发[1983]95号通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鉴于近年来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的情况不断增多,请你们将近年来发现的有关问题,处理情况和今后加强管理的意见于七月三十一日以前报我署,以便我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订管理细则时予以研究解决。附件:《中华人民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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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急件][83]署行字第556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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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8、 |
2月5日福建省地税局举行2005年春节团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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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局党组书记张学清作重要讲话 2、省局叶木凯副局长主持3、省局林琼副局长宣读受表彰的2004年度省局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4、省局机关妇委会表演节目<<越来越好>>5、省局文艺小分队队员陈缓缓女声独唱<<欢天喜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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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59、 |
关于发送全国性人民团体和部委一级企业公司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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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海关、分关:我署(83)署行字第983号文附发的《外籍人员进出境免验范围的规定》第四条所述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共有十四家: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科学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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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060、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附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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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为了适应我国海上运输和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的需要,有效地行使我国司法管辖权,及时地审理海事、海商案件,以维护我国和外国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定:一、根据需要在沿海一定的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海事法院的设置或者变更、撤销,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海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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