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0781、 |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严格财政管理制止乱开减收增支口子的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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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关于严格财政管理,制止乱开减收增支口子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即照此执行。实现国家财政平衡,是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争取国家财政经济情况根本好转的一个重要标志。经过去年一年的努力,我国财政已从连年发生大量赤字转变为收支基本平衡,这是一个很大的胜利。今年要巩固这个胜利,任务还相当艰巨。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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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发[1982]50号 |
颁布日期:198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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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82、 |
财政部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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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职工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经商得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和全国总工会同意,现对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中第三部分经费来源修改如下,从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1.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1.5%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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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企字[1982]37号 |
颁布日期:198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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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83、 |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总行关于代工商总局颁发四种证照所收费用的分成比例和划拨手续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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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行各分支行: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工商总局委托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代为办理登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证书》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华侨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并按规定收取登记费。现就所收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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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2〕工商总字第43号 |
颁布日期:198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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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84、 |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总行关于代工商总局颁发四种证照所收费用的分成比例和划拨手续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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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行各分支行: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工商总局委托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代为办理登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证书》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华侨港澳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并按规定收取登记费。现就所收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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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2〕工商总字第43号 |
颁布日期:198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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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85、 |
全国总工会、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制止把医药费全部发给职工个人包干使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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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不断接到一些地方和职工来文、来信反映:有些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国营企业单位,为解决医药费超支,有的采取将全部医药费按定额包干给职工个人,超支自理的办法;有的采取把门诊医药费完全平均发给职工,包干使用,超支自理,住院医药费仍由单位报销的办法;甚至个别单位自行停止实行劳动保险医疗制度,职工医药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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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工发总字[1982]22号 |
颁布日期:198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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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86、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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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65]国内字224号文件)规定,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一部分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由于十年内乱的影响和经费不足等原因,按照国务院(65)国内字224号文件规定,符合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救济费(以下简称百分之四十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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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民[1982]城14号 |
颁布日期:198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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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87、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妥善处理高等学校学生退学后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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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妥善处理高等学校学生退学后有关问题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教育部关于妥善处理高等学校学生退学后有关问题的请示最近接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转来南京邮电学院领导同志给中央领导同志的信,我们也收到北京市高教局的报告,都反映高等学校在处理退学学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每年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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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88、 |
财政部关于对租赁贸易的租金收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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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你公司×××号文收悉。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国租赁公司,以租赁贸易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用户使用,分期收取的租赁费中包括设备、物件价款,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归用户所有(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报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可以从分期收取的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价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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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2)财税字第080号 |
颁布日期:198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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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89、 |
财政部关于对租赁贸易的租金收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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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你公司×××号文收悉。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国租赁公司,以租赁贸易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用户使用,分期收取的租赁费中包括设备、物件价款,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归用户所有(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报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可以从分期收取的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价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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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2)财税字第080号 |
颁布日期:198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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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90、 |
财政部关于对租赁贸易的租金收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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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你公司×××号文收悉。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国租赁公司,以租赁贸易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用户使用,分期收取的租赁费中包括设备、物件价款,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归用户所有(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报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可以从分期收取的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价款)中扣除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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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字[1982]80号 |
颁布日期:198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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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91、 |
财政部关于对租赁贸易的租金收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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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你公司×××号文收悉。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国租赁公司,以租赁贸易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用户使用,分期收取的租赁费中包括设备、物件价款,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归用户所有(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报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可以从分期收取的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价款)中扣除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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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字[1982]80号 |
颁布日期:198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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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92、 |
财政部关于交通肇事负伤者医药费负担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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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2月5日〔1982〕辽财文字第46号函悉。经与公安部联系,答复如下:公安部原草拟的《交通事故处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中的有关规定,仅供讨论用,我们已向公安部提出了修改的意见,不应作为执行的依据。有关交通肇事负伤者医药费负担问题,请仍按照1979年11月28日财政部、卫生部〔79〕财事字389号、〔79〕卫计字1679号的规定执行。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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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2]财事字第41号 |
颁布日期:198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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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93、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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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省政府各部门:为了切实贯彻执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义务植树是一种法定的、无报酬的为国家和集体服务的社会公益性劳动。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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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冀政[1981]45号 |
颁布日期:198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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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94、 |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分散居住的归国华侨救济费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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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财政厅、侨务办公室:你省民政厅1981年12月25日[81]云民财字第19号报告悉。关于分散居住的归国华侨救济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在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的预算基数中,包括分散居住的归国华侨救济费。至于此项救济工作的具体分工和经费管理问题,请你们自行商定。但对归侨救济标准,都应按有关侨务政策,本着适当照顾的精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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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民[1982]办12号 |
颁布日期:198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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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95、 |
财政部关于对外籍轮船运输收入征收所得税的通知[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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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细则公布施行后,原有对外国籍轮船运输收入的征税规定需要作相应改变。为便于执行,特通知如下:一、外国籍轮船在中国港口运载客货收入的纳税申报、减税免税以及应缴纳的工商统一税、工商统一税的地方附加、拖欠工商统一税税款的滞纳金、违章的处理等,仍应按照我部一九七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对外国籍轮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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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1982]66号 |
颁布日期:198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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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96、 |
财政部关于对外籍轮船运输收入征收所得税的通知[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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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细则公布施行后,原有对外国籍轮船运输收入的征税规定需要作相应改变。为便于执行,特通知如下:一、外国籍轮船在中国港口运载客货收入的纳税申报、减税免税以及应缴纳的工商统一税、工商统一税的地方附加、拖欠工商统一税税款的滞纳金、违章的处理等,仍应按照我部一九七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对外国籍轮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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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1982]66号 |
颁布日期:198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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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97、 |
粮食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不能按超购价或议购价收购救灾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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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有些受灾地区的生产队和社员个人,把国家按统销价供应的一部分救灾口粮,按超购价或议购价卖给国家,从中赚取差价款。当前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地方对灾情底数不清。不该供应的供应了,该少供应的多供应了。也有少数地方的灾民因无钱买粮,不得不先卖掉一部分,再买回剩余部分。但不管出自哪种原因,这种做法都是不对的。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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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2]粮农联字第2号 |
颁布日期:198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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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798、 |
国土整治工作经费拨款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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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费的使用范围和预算指标的管理1.“国土整治工作经费”指用于国土整治局本身组织或委托大中院校科研机构,为开展国土整治任务而组织的综合考察、测绘、规划设计、科研、立法、监督等有关的业务活动和干部培训、技术资料与零星工器具的购置所需的费用开支(不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对地方所属单位与中央经济各部门承担的任务所需上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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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2]建总企63 |
颁布日期:198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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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800、 |
国土整治工作经费拨款暂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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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费的使用范围和预算指标的管理1."国土整治工作经费"指用于国土整治局本身组织或委托大中院校科研机构,为开展国土整治任务而组织的综合考察、测绘、规划设计、科研、立法、监督等有关的业务活动和干部培训、技术资料与零星工器具的购置所需的费用开支(不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对地方所属单位与中央经济各部门承担的任务所需上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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