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06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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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一、在本协定中,""常设机构""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二、""常设机构""一语特别包括:(一)管理场所;(二)分支机构;(三)办事处;(四)工厂;(五)作业场所;(六)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者其它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仅以连续超过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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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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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愿意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第二条(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1.个人所得税;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3.外国企业所得税;4.地方所得税。(以下简称""中国税收"")(二)在日本国:1.所得税;2.法人税;3.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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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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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除外。如果该企业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其利润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但应仅以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二、从属于第三款的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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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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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学生、企业学徒或实习生是、或者在直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仅由于接受教育、培训或者获取特别的技术经验的目的,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其为了维护生活、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收到的款项或所得,该缔约国一方应免予征税。第二十二条一、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取得有各项所得,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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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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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时,下列代表同意下列规定应作为协定的组成部分:一、虽有协定第五条第五款的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与销售或者出租机器设备有关的咨询劳务,应不视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二、协定第七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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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06、 |
河北省五保供给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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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的五保政策,进一步做好我省五保工作,确保五保老人安度晚年,以体现党和国家对社会孤老残疾人员的关怀,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根据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五保对象。凡丧失和基本丧失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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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冀政[1983]136号 |
颁布日期:198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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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07、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企业、事业单位往大城市乱搬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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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些企业、事业单位不从实际出发,片面追求大城市的优越条件,成建制地往大城市里乱搬迁.有的把刚建成的办公楼、厂房和生产设施等弃置不用,搬到大城市重建,不仅使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不能发挥作用,而且盲目扩大了基本建设规模;有的从小城市搬到中等城市,再搬到大城市,连续几次搬迁,严重地影响了工作;有的科研单位本来与生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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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08、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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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部分规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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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
颁布日期:198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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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09、 |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监管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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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海关、分关:为了适应我国进出口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发展,我署对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的《海关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监管暂行办法》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即对外公布,按期实施。原暂行办法以及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指标、通知和批复一律废止。附件,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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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3)署货字第699号 |
颁布日期:1983/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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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10、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海关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监管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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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海关、分关: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监管办法》,我署已以(83)署货字第699号通知发给你们。现就执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集装箱运输是一种新的运输方式,海关的监管工作要适应集装箱运输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予以支持配合。各有关海关之间要加强联系,可以根据需要,研究制定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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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3)署货字第700号 |
颁布日期:1983/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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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11、 |
财政部关于停止执行农业税起征点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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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为了平衡税负,适当增加财政收入,经报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从1983年起停止执行农业税起征点办法,相应恢复因实行这一办法而核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税征收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为了支持穷困社队发展生产,改变面貌,我部曾于1978年报经国务院批准,从1979年起,对每人平均口粮和收入在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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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农字[1983]第169号 |
颁布日期:1983/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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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12、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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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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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13、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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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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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14、 |
商业部关于严格支票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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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反映,一些地区的商店为了推销商品,不认真执行支票购货制度,给犯罪分子开了方便之门,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为了严格支票的管理,现对支票购货和管理重申如下规定:一、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被坏人偷盗,支票存根要同凭证一样保管,不得缺号。二、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得携带出门,确属必需的,要严格手续制度,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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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商财字[1983]47号 |
颁布日期:198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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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15、 |
化工部关于审查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申请减、免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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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83)财税字条30号和国家经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经技(1983)374号文的精神,对化工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减免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问题,制订如下实施细则:一、范围:部直属企业、财务代管企业及有为生产服务项目的部直属科研单位,凡已列入国家经委和化工部现有企业技术改造计划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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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3]化计字第765号 |
颁布日期:198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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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16、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节约行政事业费开支的几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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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年来,我省行政事业费逐年增加,这对保证国家行政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必要的,但在开支上也存在很多浪费现象。为了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必须加强行政事业费的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机构改革定编之后,不经省编委批准,任何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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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冀政办[1983]112号 |
颁布日期:1983/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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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18、 |
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对交通民警试行岗位津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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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民警担负着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繁重任务,常年在马路上执勤,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经常受到汽车废气等有害物质及噪声的侵袭,影响身体健康。为了适当改善交通民警的生活,增进健康,更好地完成交通管理任务,经研究决定,从一九八三年八月一日起对交通民警试行岗位津贴。一、各城市、县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的在职民警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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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3]公发治90号 |
颁布日期:1983/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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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19、 |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工作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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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概、预算是控制和确定工程造价的文件。改进概预算工作,对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项目投资,推行经济合同制,提高投资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订本规定。一、凡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编制预算。采用三阶段设计的,技术设计阶段还必须编制修正总概算。对于技术简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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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620、 |
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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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统一税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的规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及其施行细则第二条规定,现对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商)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暂作如下规定。外商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或对有关工程项目提供劳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都应当依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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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字[1983]第149号 |
颁布日期:198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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