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036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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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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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发[1985]19号 |
颁布日期:198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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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6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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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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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发[1985]19号 |
颁布日期:198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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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63、 |
财政部关于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外国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及申报纳税问题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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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施行细则及其他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在华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外国公司(以下简称承包者),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的一些问题,规定如下:一、承包者应当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开业、停业税务登记暂行规定”向当地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但短期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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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字[1985]45号 |
颁布日期:198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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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64、 |
财政部关于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外国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及申报纳税问题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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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施行细则及其他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在华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外国公司(以下简称承包者),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的一些问题,规定如下:一、承包者应当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开业、停业税务登记暂行规定”向当地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但短期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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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字[1985]45号 |
颁布日期:198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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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65、 |
财政部关于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外国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及申报纳税问题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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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施行细则及其他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在华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外国公司(以下简称承包者),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的一些问题,规定如下:一、承包者应当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开业、停业税务登记暂行规定”向当地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但短期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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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字[1985]45号 |
颁布日期:198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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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66、 |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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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税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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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发(1985)19号 |
颁布日期:198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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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67、 |
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当前旅游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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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国家旅游局《关于当前旅游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旅游是一项新兴的、综合性的事业,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关于当前旅游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报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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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68、 |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稽核司关于各专业银行在经收国库库款和税款时,不计收手续费、邮电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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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接有些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反映,有的地方专业银行在经收税款和国库库款上解下拨时,向财政、税务部门收取手续费和邮电费。根据去年十月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在石家庄开会确定的,各专业银行受人民银行委托,办理经收税款和国库库款的上解下拨,由人民银行总行对各专业银行总行年底计付一次性手续费,各专业银行下属机构,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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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5)银会计字第2号 |
颁布日期:1985/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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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69、 |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稽核司关于各专业银行在经收国库库款和税款时,不计收手续费、邮电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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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接有些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反映,有的地方专业银行在经收税款和国库库款上解下拨时,向财政、税务部门收取手续费和邮电费。根据去年十月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在石家庄开会确定的,各专业银行受人民银行委托,办理经收税款和国库库款的上解下拨,由人民银行总行对各专业银行总行年底计付一次性手续费,各专业银行下属机构,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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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5)银会计字第2号 |
颁布日期:1985/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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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70、 |
财政部关于对农村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征免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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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以来,一些地区询问,过去对农村乡镇企业所作的减免税规定是否继续有效,要求明确。我们考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贯彻合理负担政策,适当平衡城乡经济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城乡各种经济形式的共同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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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1985]第25号 |
颁布日期:1985/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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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71、 |
财政部关于对农村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征免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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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以来,一些地区询问,过去对农村乡镇企业所作的减免税规定是否继续有效,要求明确。我们考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贯彻合理负担政策,适当平衡城乡经济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城乡各种经济形式的共同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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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1985]第25号 |
颁布日期:1985/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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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72、 |
财政部关于对农村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征免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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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以来,一些地区询问,过去对农村乡镇企业所作的减免税规定是否继续有效,要求明确。我们考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贯彻合理负担政策,适当平衡城乡经济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城乡各种经济形式的共同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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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1985]第25号 |
颁布日期:1985/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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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73、 |
海关总署、财政部关于技贸结合的进口货物和进口旧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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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做好技贸结合和旧设备选购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对报告中提到的有关税收方面的问题,经商国家经委,具体规定如下:一、对开展技贸结合需要进口的成套散件,其进口关税不按整机,减按零、部件税率征税;对于零、部件在税则中没有单列税率的,减按整机税率的三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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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74、 |
酒类产品税征税办法[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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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做好征收管理工作,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政策精神,对酒类产品征税办法规定如下:一、税目税率酒类产品的税目税率依照《条例》规定执行:━━━━━━━━━━━━━━━━━━━━┳━━━━━━━━━━━━━━━━━━税目┃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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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5)财税20号 |
颁布日期:1985/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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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77、 |
河北省人民政府实施《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的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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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务院批转的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农业生产计划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实行指导性计划,在地、市上报计划的基础上,经过平衡,确定全省计划。省对粮食、棉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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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冀政[1985]1号 |
颁布日期:1985/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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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7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向何地法院提出的批复[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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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4年12月24日津高法〔1984〕第95号请示收悉。关于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六十七条“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所说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如何理解的问题,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即应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被执行单位所在地)的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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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研复[1985]5号 |
颁布日期:198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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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7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向何地法院提出的批复[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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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4年12月24日津高法〔1984〕第95号请示收悉。关于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六十七条“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所说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如何理解的问题,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即应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被执行单位所在地)的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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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研复[1985]5号 |
颁布日期:198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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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0380、 |
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局关于以何日期确定合同前费用问题的批复[全文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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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税务局广州分局:你局(84)财税油穗征字第150号文收悉。关于参与中外合作勘探、开发和生产海洋石油的外国合同者,以何日期确定合同前费用的问题,经研究,我们意见,在税收处理上,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合同文本中规定的生效日期,作为划分合同者合同前费用的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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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5)财税油政字第002号 |
颁布日期:198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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