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9801、 |
国家经委关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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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点有步骤地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是我国基本建设的一条重要方针,为了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管理,我们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并在有关部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综合整理了《关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现发给你们试行,请按照《规定》的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提高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经济效益。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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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文号:经技[1986]648号 1986年10月22日 经技[1986]648号 |
颁布日期:1986/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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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02、 |
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办法[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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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经济体制改革,调动粮食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控制国家财政补贴,特制订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办法。一、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的原则粮食企业在经营平价粮油过程中,因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而发生的亏损,视为政策性亏损,由财政部门给予定额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要有利于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粮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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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6)财商282号 |
颁布日期:1986/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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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03、 |
财政部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如何征税问题的通知[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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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些省、市税务局询问,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如何征税问题,经与对外经济贸易部研究,考虑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是为了取得稳定的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生产国家急需产品,发展国内横向联合。这样做,有利于回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的国产化,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国家的外汇支出,消化引进技术,是扩大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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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1986]306号 |
颁布日期:198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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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04、 |
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若干财务处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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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对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若干财务问题作如下规定:1.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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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6)财工字第490号 |
颁布日期:198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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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05、 |
财政部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如何征税问题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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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些省、市税务局询问,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如何征税问题,经与对外经济贸易部研究,考虑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是为了取得稳定的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生产国家急需产品,发展国内横向联合。这样做,有利于回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的国产化,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国家的外汇支出,消化引进技术,是扩大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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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6)财税字第306号 |
颁布日期:198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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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06、 |
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若干财务处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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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对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若干财务问题作如下规定:1.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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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工[1986]490号 |
颁布日期:198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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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07、 |
财政部关于大力抓好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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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今年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形势越来越好,税务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总的看情况也是好的。一至九月份,税务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完成年计划的72%,比去年同期增长4.5%,占同期财政收入的96%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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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计[1986]53号 |
颁布日期:198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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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08、 |
财政部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如何征税问题的通知[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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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些省、市税务局询问,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如何征税问题,经与对外经济贸易部研究,考虑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是为了取得稳定的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生产国家急需产品,发展国内横向联合。这样做,有利于回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的国产化,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国家的外汇支出,消化引进技术,是扩大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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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1986]306号 |
颁布日期:198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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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09、 |
贵阳市房产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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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贵州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本市云岩、南明两城区,花溪、乌当区的建制镇,白云区的大山洞、龚家寨、艳山红街道办事处的公私房屋,均应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房产税。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另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凡在我市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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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1986年10月20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
颁布日期:1986/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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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10、 |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二年制职业高中毕业生工资待遇问题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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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你厅8月16日来函收悉,关于要求明确二年制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工资待遇问题,经与劳动人事部研究商定,根据国发[1982]252号文件精神,可参照普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二年制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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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1986]教职厅字012号 |
颁布日期:1986/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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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11、 |
财政部关于计发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的工资基数如何计算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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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加发南京市财政局:我部[86]财文字第276号《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发出后,有些地区和部门询问计发抚恤金的工资基数中是否包括教龄、护龄津贴及中小学特级教师补贴费。现明确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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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文字[1986]762号 |
颁布日期:1986/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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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12、 |
财政部关于计发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的工资基数如何计算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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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加发南京市财政局:我部[86]财文字第276号《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发出后,有些地区和部门询问计发抚恤金的工资基数中是否包括教龄、护龄津贴及中小学特级教师补贴费。现明确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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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文字[1986]762号 |
颁布日期:1986/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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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13、 |
财政部税务总局、预算管理司、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等处理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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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50号《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现就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等处理事项明确如下:一、按规定,教育费附加随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征收,为了加强征收管理,简化缴纳手续,在填开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专用缴款书时,同时计征教育费附加,用一张税票,与正税分别反映,会计缴纳入库,目前暂用现行专用缴款书,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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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计[1986]32号 |
颁布日期:1986/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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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14、 |
财政部税务总局、预算管理司、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等处理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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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50号《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现就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等处理事项明确如下:一、按规定,教育费附加随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征收,为了加强征收管理,简化缴纳手续,在填开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专用缴款书时,同时计征教育费附加,用一张税票,与正税分别反映,会计缴纳入库,目前暂用现行专用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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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6)财税计字第32号 |
颁布日期:1986/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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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15、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税收会计、统计工作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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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9月15日以(国发[1986]90号)通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这两个《条例》规定从1986年10月1日起执行。现将开征这两个税种的有关税收会计、统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房税和车船使用税收入的会计、统计处理手续,请按照《一九八六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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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6)财税计字第051号 |
颁布日期:1986/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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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17、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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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50号《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86)54号《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如下通知:一、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由市税务部门负责;教育费附加的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财政、审计部门要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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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厦府[1986]综417号 |
颁布日期:198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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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18、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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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50号《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86)54号《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如下通知:一、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由市税务部门负责;教育费附加的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财政、审计部门要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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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厦府[1986]综417号 |
颁布日期:198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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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1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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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创汇,发展国民经济,特制定本规定。国家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国家对下列外商投资企业给予特别优惠。一、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年度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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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发[1986]95号 |
颁布日期:1986/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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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9820、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广告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批准权限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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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文〕第四条第五款“其它行业,按照业务性质,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主管委、部、局批准”的精神,按照业务归口,外国广告企业在我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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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工商1986年第223号 |
颁布日期:1986/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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