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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581、 河南省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车船使用税。第三条车船使用税的税额,按本细则所附的《车辆税额表》、《船舶税额表》计算征...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7/2/15
 
 
549582、 河南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工矿区开征房产税,农村不征收。建制镇房产税是否开征、何时开征,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条例》第二条规定执行。第三条房产税依照...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7/2/15
 
 
549583、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申请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批复
  邮电部门属于企业单位,按照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条例》和《细则》规定,属于应缴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单位。因此,不能同意全省邮电系统一律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如有些地区邮电部门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由所在地县、市税务机关批准,酌情给予减免税照顾。
 
文件号:粤税三[1987]12号 颁布日期:1987/2/14
 
 
549584、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贯彻财政部《关于对国营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的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建工局):财政部(86)财税字第076号《关于对国营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的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规定,国营建筑安装企业应纳的营业税款,已确定列入工程预(概)算。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67号文关于对待集体所有制单位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在经济上平等对待的精神,促进...
 
文件号:城建字[1987]113号 颁布日期:1987/2/14
 
 
549585、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接国家人防办公室来函,要求对平时使用人防工程设施的收入给予免征所得税照顾。为了促进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施,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对使用人防设施的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对人防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人防工程...
 
文件号:财税国[1987]3号 颁布日期:1987/2/13
 
 
549586、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接国家人防办公室来函,要求对平时使用人防工程设施的收入给予免征所得税照顾。为了促进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施,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对使用人防设施的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对人防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人防工程...
 
文件号:财税国[1987]3号 颁布日期:1987/2/13
 
 
549587、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接国家人防办公室来函,要求对平时使用人防工程设施的收入给予免征所得税照顾。为了促进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施,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对使用人防设施的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对人防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人防工程...
 
文件号:财税国[1987]3号 颁布日期:1987/2/13
 
 
549588、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暂免征房产税等地方税的答复
  福建省税务局:你局(87)闽财税政三函字第001号文收悉。现简复如下:财政部(86)财税字第024号文《关于对国营华桥农(林)场、工厂等减免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从1985年起,5年内免征地方各税。为照顾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的实际情况,对房产税等地方税在1989年底前免予征收。
 
文件号:财税地税字[1987]1号 颁布日期:1987/2/13
 
 
549589、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财政部《关于对国营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的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86]76号)下发以后,各地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纳税地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第...
 
文件号:财税营[1987]5号 颁布日期:1987/2/10
 
 
549590、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市属各主管局、各分局、县税务局: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关于检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一、关于房产税的问题1.关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解释。建制镇的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2.关于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如何确定纳税地点问题。本市跨区、县...
 
文件号:市税三字[1987]124号 颁布日期:1987/2/10
 
 
549591、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市属各主管局、各分局、县税务局: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关于检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一、关于房产税的问题1.关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解释。建制镇的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2.关于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如何确定纳税地点问题。本市跨区、县...
 
文件号:市税三字[1987]124号 颁布日期:1987/2/10
 
 
549592、 财政部关于增设“土地管理事业费”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单列市财政局,加发南京市财政局,国家土地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国函(1986)167号《国务院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兹决定在1987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中增设126款“土地管理事业费”一个“款”级科目。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所属事业机构经费,以及土地管理专...
 
文件号:(87)财预字第17号 颁布日期:1987/2/7
 
 
54959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教委《关于申请免征税金的函》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你委[1986]教总厅字011号《关于申请免征税金的函》悉。现对你委要求对中国出国人员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教育部提货处(现国家教委提货处)供应出国人员外汇商品,为服务公司代收货款、代发外汇商品所得的手续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和其他一切税收问题,函复如下:一、国办发[1983]45号文规定:"进...
 
文件号:财税营字[1987]第001号 颁布日期:1987/2/7
 
 
549594、 财政部关于增设“土地管理事业费”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单列市财政局,加发南京市财政局,国家土地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国函(1986)167号《国务院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兹决定在1987年国家预算支出科目中增设126款“土地管理事业费”一个“款”级科目。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所属事业机构经费,以及土地管理专...
 
文件号:(87)财预字第17号 颁布日期:1987/2/7
 
 
549595、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国家教委《关于申请免征税金的函》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你委[1986]教总厅字11号《关于申请免征税金的函》悉。现对你委要求对中国出国人员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教育部提货处(现国家教委提货处)供应出国人员外汇商品,为服务公司代收货款、代发外汇商品所得的手续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和其他一切税收问题,函复如下:一、国办发[1983]45号文规定:“进口商品……,免...
 
文件号:财税营[1987]1号 颁布日期:1987/2/7
 
 
549596、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关于颁发《1987年国库券发行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银行各管辖分行,重庆、沈阳、珠江(广州)分行;中央各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一九八七年国库券发行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行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文件号:(86)财综字第134号 颁布日期:1987/2/6
 
 
549597、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人民关于颁发《一九八七年国库券发行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银行各管辖分行,重庆、沈阳、珠江(广州)分行;中央各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一九八七年国库券发行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行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文件号:(86)财综字第134号 颁布日期:1987/2/6
 
 
549598、 财政部关于国营小型商业、服务业企业出售收入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废止]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关于有些全民所有制小型商业、服务业企业可以进行拍卖或折股出售,出售企业的收入全部上交国家财政,由中央和企业所在城市五五分成的规定,现将有关预算管理问题规定如下:一、一九八七年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增设第150“款”“国营小型企业出售收入”一个“款”级科目。凡按国家规定出售国营小型商业、服...
 
文件号:[87]财预定第13号 颁布日期:1987/2/6
 
 
549599、 财政部关于国营小型商业、服务业企业出售收入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废止]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关于有些全民所有制小型商业、服务业企业可以进行拍卖或折股出售,出售企业的收入全部上交国家财政,由中央和企业所在城市五五分成的规定,现将有关预算管理问题规定如下:一、一九八七年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增设第150“款”“国营小型企业出售收入”一个“款”级科目。凡按国家规定出售国营小型商业、服...
 
文件号:[87]财预定第13号 颁布日期:1987/2/6
 
 
549600、 财政部关于支农资金检查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失效]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财政规章,特对支农资金检查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处理违纪问题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宽严结合,处理适度。对于自查自报的从宽处理;对于弄虚作假、隐匿不报、贪污私分、挤占挪用防汛岁修、抗灾救灾、水库移民、人畜饮水等资金的从严处理。二、对贪污、盗窃...
 
文件号:(87)财农5号 颁布日期:19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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