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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181、 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局关于对执行税收协定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废止]
  海洋石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根据今年4月管理局召开的税收协定工作会议的要求,各分局对近两年多来执行税收协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若干问题。这些问题,业经今年9月海洋石油税务系统税收政策座谈会讨论,现将处理意见明确如下:一、关于对未按照协定规定处理而多征了税的,是否给对方缔约国居民办理退税的问题对于来自...
 
文件号:(87)财税油政字第24号 颁布日期:1987/10/19
 
 
549182、 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局关于对执行税收协定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废止]
  海洋石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根据今年4月管理局召开的税收协定工作会议的要求,各分局对近两年多来执行税收协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若干问题。这些问题,业经今年9月海洋石油税务系统税收政策座谈会讨论,现将处理意见明确如下:一、关于对未按照协定规定处理而多征了税的,是否给对方缔约国居民办理退税的问题对于来自...
 
文件号:(87)财税油政字第24号 颁布日期:1987/10/19
 
 
549183、 财政部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我国50年代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券仍可兑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工商银行分行:最近,有些银行来函询问,我国50年代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券,现在是否还兑付的问题,财政部曾在《经济日报》1986年3月17日第二版上对此问题答复过,现再次明确如下:我国50年代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兑付工作已于1968年结束。但是为了照顾购券者的利益,对当时因各种原因...
 
文件号:财综字[1987]113号 颁布日期:1987/10/19
 
 
5491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
  一、祖国政府热诚欢迎台湾同胞来大陆探亲和旅游,保证来去自由。二、台湾同胞回祖国大陆探亲旅游,须申请办理旅行证件。在香港地区,由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签证办事处办理,或由香港中国旅行社代办;在美国、日本或其他国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旅行证件。三、台湾同胞来大陆时,海关凭上述旅行证件,对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7/10/16
 
 
549185、 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对各项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用地计划(以下简称用地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土地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审批建设用地的依据之一。第三条...
 
文件号:计土[1987]1921号 颁布日期:1987/10/15
 
 
549186、 国营施工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失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规定,进一步搞活施工企业,现就国营施工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规定如下:一、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使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把国家、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很好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提高经济...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7/10/15
 
 
549187、 广东省税务局转发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7)财税地字第021号《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通知第三点,省局意见,仍按省局(87)粤税三字第006号通知的规定执行,即设在监狱内的生产用房免征房产税;设在监狱外部的门市部、营业部等生产经营用房,应征收房产税。请一并遵照执行。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
 
文件号:[87]粤税三字第079号 颁布日期:1987/10/15
 
 
549188、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建设项目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和建设项目“先评估、后决策”的指示精神,搞好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其他单位委托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评估,保证评估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建设项目的评估报告,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评估人员要站在国家立场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
 
文件号:计资[1987]1850号 颁布日期:1987/10/14
 
 
549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国防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本条例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
 
文件号:国发[1987]92号 颁布日期:1987/10/13
 
 
549190、 利用国外贷款的预决算编报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一)总则一、根据一九八六年八月十六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分工意见》的规定,为了负责建立、健全统一的利用国外贷款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借国外贷款的转贷办法、预决算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二、凡经国务院授权,代表我国从外国政府(含政府金融机构),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借入的各项贷...
 
文件号:(87)财综124号 颁布日期:1987/10/13
 
 
549191、 财政部关于调减部分轻工产品税收负担和扩大增值税试行范围的通知 [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财政局、税务局: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关于适当降低部分轻工产品税收负担的决定,进一步增强轻工企业的活力,促进轻工生产的发展,以满足市场供应和扩大出口换汇的需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调减部分轻工产品的税收负担。同时,结合这次...
 
文件号:财税[1987]242号 颁布日期:1987/10/13
 
 
549192、 国家统计局关于颁发统计专业证书若干问题的规定[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统计局: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家统计局(1987)考委字020号文件的规定,为保证颁发统计专业证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对发放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各地在颁发统计专业证书时,应按照(1987)考委字020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办理。对颁发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报告我局。二、获...
 
文件号:统培字〔1987〕437号 颁布日期:1987/10/13
 
 
549193、 国家统计局关于颁发统计专业证书若干问题的规定[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统计局: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家统计局(1987)考委字020号文件的规定,为保证颁发统计专业证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对发放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各地在颁发统计专业证书时,应按照(1987)考委字020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办理。对颁发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报告我局。二、获...
 
文件号:统培字〔1987〕437号 颁布日期:1987/10/13
 
 
549194、 财政部关于调减部分轻工产品税收负担和扩大增值税试行范围的通知 [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财政局、税务局: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关于适当降低部分轻工产品税收负担的决定,进一步增强轻工企业的活力,促进轻工生产的发展,以满足市场供应和扩大出口换汇的需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调减部分轻工产品的税收负担。同时,结合这次...
 
文件号:财税[1987]242号 颁布日期:1987/10/13
 
 
549195、 财政部关于调整安置“知青”企业税收政策的通知[失效]
  为了解决“文革”中遗留的城镇待业知青就业问题,1980年财政部《对安置待业知青的城镇集体企业进一步减免税的通知》规定;城镇知青新办集体企业或街道企业新安置知青人数达到60%以上的,免征所得税二至三年;1984年税务总局关于安置待业知识青年的城镇集体企业定期减免营业税的通知规定:从事旅店、饮食、修理、修配、加工、浴池、理...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7/10/10
 
 
549196、 财政部关于调整安置“知青”企业税收政策的通知[失效]
  为了解决“文革”中遗留的城镇待业知青就业问题,1980年财政部《对安置待业知青的城镇集体企业进一步减免税的通知》规定;城镇知青新办集体企业或街道企业新安置知青人数达到60%以上的,免征所得税二至三年;1984年税务总局关于安置待业知识青年的城镇集体企业定期减免营业税的通知规定:从事旅店、饮食、修理、修配、加工、浴池、理...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7/10/10
 
 
549197、 财政部关于调整安置“知青”企业税收政策的通知[失效]
  为了解决“文革”中遗留的城镇待业知青就业问题,1980年财政部《对安置待业知青的城镇集体企业进一步减免税的通知》规定;城镇知青新办集体企业或街道企业新安置知青人数达到60%以上的,免征所得税二至三年;1984年税务总局关于安置待业知识青年的城镇集体企业定期减免营业税的通知规定:从事旅店、饮食、修理、修配、加工、浴池、理...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7/10/10
 
 
54919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确定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7)财税地字第020号《关于如何确定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备注:京地税法[2008]215号指出本文件废止。
 
文件号:市税三字[1987]862号 颁布日期:1987/10/10
 
 
54919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确定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7)财税地字第020号《关于如何确定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备注:京地税法[2008]215号指出本文件废止。
 
文件号:市税三字[1987]862号 颁布日期:1987/10/10
 
 
5492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铁道部所属的国营、集体企业几个问题的通知
  (一)铁道部所属的国营运输、工业、供销以及多种经营企业,凡是铁路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以前在地方交纳所得税,均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对铁路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以前汇总上缴利润,不在地方交纳所得税的,可免征房产税。(二)铁道部所属的国营建筑施工企业(不包括中国土木工程公司),免征房产税。(三)对铁路部门所属的集体企业,一律征收房产税。...
 
文件号:新税二[1987]161号 颁布日期:198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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