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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98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付给其职工的洗衣费用列支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北京市税务局:你局(86)市税外字第321号函悉。关于对外商提供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所收取的使用费征税问题,根据第十一条,(82)财税字第326号文以及(83)财税外字第18号文的规定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1、对于同外商签订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购进合同,凡计算机软件部分未作为专利权或版权转让的,应视为...
 
文件号:财税外字[1988]88号 颁布日期:1988/4/1
 
 
54898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付给其职工的洗衣费用列支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北京市税务局:你局(86)市税外字第321号函悉。关于对外商提供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所收取的使用费征税问题,根据第十一条,(82)财税字第326号文以及(83)财税外字第18号文的规定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1、对于同外商签订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购进合同,凡计算机软件部分未作为专利权或版权转让的,应视为...
 
文件号:财税外字[1988]88号 颁布日期:1988/4/1
 
 
54898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付给其职工的洗衣费用列支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北京市税务局:你局(86)市税外字第321号函悉。关于对外商提供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所收取的使用费征税问题,根据第十一条,(82)财税字第326号文以及(83)财税外字第18号文的规定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1、对于同外商签订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购进合同,凡计算机软件部分未作为专利权或版权转让的,应视为...
 
文件号:财税外字[1988]88号 颁布日期:1988/4/1
 
 
54898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付给其职工的洗衣费用列支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河北省税务局:(1987)冀税外字第51号请示收悉。对外商投资企业付给其职员按单据凭证报销的洗衣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准予作为费用列支,也不计入该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件号:(88)财税外字第088号 颁布日期:1988/4/1
 
 
548985、 财政部关于借用中央财政支农周转金占用费问题的通知[失效]
  根据1988年3月7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支农周转金占用费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精神,现对借用中央财政支农周转金占用费问题通知如下:一、借用中央财政支农周转金一律按项目计收占用费。二、中央财政支农周转金主要用于扶持开发性、示范性、服务性、关键性、并具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合同期内各类项目占用费月费率如下...
 
文件号:(88)财农61号 颁布日期:1988/3/31
 
 
548986、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县以上供销社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88]1号通知规定:“鉴于目前全省供销社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实行企业管理还有困难。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县以上供销联社(包括省供销联社)的行政经费,仍按粤府办[1986]15号文件规定执行,继续由本级财政拨款至一九八九年止。”据此,县以上供销联社(包括省供销联社)自用...
 
文件号:粤税三[1988]7号 颁布日期:1988/3/29
 
 
548987、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县以上供销社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88]1号通知规定:“鉴于目前全省供销社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实行企业管理还有困难。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县以上供销联社(包括省供销联社)的行政经费,仍按粤府办[1986]15号文件规定执行,继续由本级财政拨款至一九八九年止。”据此,县以上供销联社(包括省供销联社)自用...
 
文件号:粤税三[1988]7号 颁布日期:1988/3/29
 
 
548988、 财政部关于煤炭部集中的增、超产煤加价收入如何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通知[废止]
  最近,接有些地区反映,要求对煤炭部集中的增、超产煤加价收入,如何征集能源交通基金的有关问题给予进一步明确。为了加强征收管理,支持煤炭行业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1988年1月1日起,煤炭部集中统配煤矿的增、超产煤加价收入,不就地征集能源交通基金,已征集能源交通基金的就地办理退库,煤炭部集中的增、超产煤...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8/3/28
 
 
54898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同荷兰王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请作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我国和荷兰王国于1987年5月13日在北京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我国外交部同荷兰王国驻华使馆分别于1987年7月10日和1988年2月4日互致照会,确认双方已完成该协定生效的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
 
文件号:(87)财税字第011号 颁布日期:1988/3/22
 
 
548990、 财政部关于防止租赁企业财产损失的通知[失效]
  据有些地区反映,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财产不实,损失严重。……为了防止和杜绝这类现象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证租赁经营责任制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地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租赁经营企业的财务、税收管理和监督工作,对所属的租赁企业情况要认真进行调查,发现财产损失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二...
 
文件号:(88)财工77号 颁布日期:1988/3/22
 
 
548991、 财政部关于防止租赁企业财产损失的通知[失效]
  据有些地区反映,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财产不实,损失严重。……为了防止和杜绝这类现象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证租赁经营责任制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地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租赁经营企业的财务、税收管理和监督工作,对所属的租赁企业情况要认真进行调查,发现财产损失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二...
 
文件号:(88)财工77号 颁布日期:1988/3/22
 
 
548992、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
  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需要解释的条文《办法》中第四条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如何判断建设项目“对环境有影响”,在此提出一个一般原则:凡属中型以上的建设项目,对厂区以外地区的基本环境要素(大气、水体、...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8/3/21
 
 
548993、 国营工业交通企业木材节约奖惩实施细则(试行)[失效]
  我国森林资源贫乏,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木材节约代用,是利国利民有利于经济建设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为了进一步贯彻1986年1月18日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发布的《国营工业、交通企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试行办法》①,更好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群众节约代用木材的积极性,降低木材消耗,推进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木材节...
 
文件号:(88)财工114号 颁布日期:1988/3/20
 
 
548994、 国营工业交通企业木材节约奖惩实施细则(试行)[失效]
  我国森林资源贫乏,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木材节约代用,是利国利民有利于经济建设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为了进一步贯彻1986年1月18日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发布的《国营工业、交通企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试行办法》①,更好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群众节约代用木材的积极性,降低木材消耗,推进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木材节...
 
文件号:(88)财工114号 颁布日期:1988/3/20
 
 
548995、 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管理使用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加发南京、成都市财政局:为了保证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需要,决定从1988年起,从耕地占用税收入中按比例提取征收经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征收经费按耕地占用税实征税额的5%提取,其中省、自治区上交财政部1%,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上交财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留...
 
文件号:财农[1988]3号 颁布日期:1988/3/19
 
 
548996、 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管理使用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加发南京、成都市财政局:为了保证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需要,决定从1988年起,从耕地占用税收入中按比例提取征收经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征收经费按耕地占用税实征税额的5%提取,其中省、自治区上交财政部1%,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上交财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留...
 
文件号:财农[1988]3号 颁布日期:1988/3/19
 
 
548997、 财政部关于国营黄金生产企业交售国家黄金减征所得税的通知[失效]
  为了加快我国黄金工业生产的发展,决定从1988年1月1日起,对国营黄金工业生产企业(含有色企业付产黄金、下同)交售给国家的黄金,在征收所得税时给予一定的照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营黄金工业生产企业交售给国家的黄金,在征收所得税时,按每两黄金的现行收购价扣除200元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企业...
 
文件号:(88)财274号 颁布日期:1988/3/18
 
 
548998、 财政部关于国营黄金生产企业交售国家黄金减征所得税的通知[失效]
  为了加快我国黄金工业生产的发展,决定从1988年1月1日起,对国营黄金工业生产企业(含有色企业付产黄金、下同)交售给国家的黄金,在征收所得税时给予一定的照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营黄金工业生产企业交售给国家的黄金,在征收所得税时,按每两黄金的现行收购价扣除200元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企业...
 
文件号:(88)财274号 颁布日期:1988/3/18
 
 
548999、 财政部关于国营黄金生产企业交售国家黄金减征所得税的通知[失效]
  为了加快我国黄金工业生产的发展,决定从1988年1月1日起,对国营黄金工业生产企业(含有色企业付产黄金、下同)交售给国家的黄金,在征收所得税时给予一定的照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营黄金工业生产企业交售给国家的黄金,在征收所得税时,按每两黄金的现行收购价扣除200元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企业...
 
文件号:(88)财274号 颁布日期:1988/3/18
 
 
549000、 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简释”的通知
  各局、处级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十一九八六年九月五日颁布。最近,外交部以外资(1988)48号资料编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简释”。现转发你们,供学习和工作参考。“简释”第三部分第3点所述免税额业已调整,请按有关规定执行。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文件号:(88)行一字第68号 颁布日期:198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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