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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561、 财政部对审计署《关于申请在银行开设审计上缴收入专户的报告》的复函[全文废止]
  审计署:你署《关于申请在银行开设审计上缴收入专户的报告》(审综字[1988]4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审计机关是依据国家财政法规进行审计的,其查出的应缴财政的违纪资金是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分类上缴财政的。如果在银行开设"审计上缴收入专户",就会影响现有国家预算收支的归类,不利于统计研究分析工作。二、在银行开设审计上缴...
 
文件号:财预字[1989]1号 颁布日期:1989/1/18
 
 
548562、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关于宗教寺庙自用土地范围的解释宗教寺庙(包括寺、庙、宫、观、教堂等)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
 
文件号:市税三字[1989]56号 颁布日期:1989/1/18
 
 
548563、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关于宗教寺庙自用土地范围的解释宗教寺庙(包括寺、庙、宫、观、教堂等)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
 
文件号:市税三字[1989]56号 颁布日期:1989/1/18
 
 
548564、 黑龙江省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幅度和分等税额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大、中、小城市的划分标准规定和财政经济状况,经省政府1988年第三十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的各市、县税额幅度以及经各市、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市、县税务局上报的土地分等税额标准意见。经过研究,我省各地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请依照本通知...
 
文件号:黑税四字[1989]12号 颁布日期:1989/1/17
 
 
548565、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30号《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有规定(略)
 
文件号:云税四[1989]9号 颁布日期:1989/1/16
 
 
548566、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通知
  各地、州、市、县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局(88)国税字第014号通知,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印发给你们。请与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1988)217号《通知》一并贯彻执行。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文件号:云税四[1989]10号 颁布日期:1989/1/16
 
 
5485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制定本施行办法。第二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私营企业雇工,是指投资者外的受雇于本企业的人员。第三条《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人员中:(一)农村村民,指农民个人,不含农村中的非农业居民。(二)城镇待业人员,包括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三)个体工...
 
文件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第2号 颁布日期:1989/1/16
 
 
548568、 山东省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和节约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9/1/15
 
 
548569、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同意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若干问题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改善教师的生活、福利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要加强...
 
文件号:国发[1989]9号 颁布日期:1989/1/15
 
 
5485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保险合同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财产保险业务征免税范围问题目前,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分为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何险和农牧业保险五大类,除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外,对其他几类财产保险合同均应按照规定计税贴花。其中,家庭财产保险由单位集体办理的,均按确定的个人投保金额分别计税。二、关于委托代...
 
文件号:新税二[1989]3号 颁布日期:1989/1/14
 
 
548571、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机器设备用润滑油等消耗性物料征免税问题的批复
  上海海关:你关沪关989)税字第478号文收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机器设备用润滑油及防锈等消耗性物料能否免税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确保机器设备正常运行必须进口的上述耗性物料,可按照我署(86)署货字第1183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合同所需进口料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文件号:(89)监一特字第96号 颁布日期:1989/1/14
 
 
548572、 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国税地字[88]15号文件的补充规定
  一、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近郊区,不设街委建制的不征。具体征税范围的划定由行署、市人民政府确定。二、在本省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三、下列土地在房租调整改革前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
 
文件号:黑税四字[1989]6号 颁布日期:1989/1/11
 
 
548573、 广东省国土厅、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权属资料”。为此,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税务局以国地[籍][1988]189号文联合发出“关于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结合...
 
文件号:粤国土[1989]18号 颁布日期:1989/1/10
 
 
548574、 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的通知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律、上海、广州、湛江分局:财政部制订的《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今年1月1日财政部已公布施行。现将《规定》及其非官方英文译文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反映,请及时报告管理局。附件: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1990年1月1...
 
文件号:(89)国税油政字2号 颁布日期:1989/1/10
 
 
548575、 广东省国土厅、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权属资料”。为此,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税务局以[1988]国地[籍]字第189号文联合发出“关于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
 
文件号:粤国土字[1989]18号 颁布日期:1989/1/10
 
 
548576、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加强房地产管理,深化改革房地产企业经营机制的若干意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房地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部门正在兴起,发展很快。为了适应房地产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搞活房地产业,为国家创造财富,为用户优质服务,现就改革房地产体制,加强房地产管理,深化改革房地产企业经营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1.建立、健全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
 
文件号:(89)建房市字第05号 颁布日期:1989/1/9
 
 
548577、 关于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羊毛加强管理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级、处级海关:为进一步加强进料加工项下对羊毛进口工作的管理、根据已经总署会签的经贸部(89)外经贸进出进字第491号文的有关规定对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羊毛的问题明确如下:一、有关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羊毛凡文到之日起已签约尚未进口的合同,有关单位须在一个月内分别向进口地海关和羊毛进口协调管理小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海关...
 
文件号:(89)监一保字第106号 颁布日期:1989/1/8
 
 
548578、 海关总署关于外国常驻人员进口小汽车范围的说明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我署(84)署行字第3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企业、新闻常驻机构常驻人员进出口物品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常驻人员进口的自用机动交通工具(小汽车、摩托车)每人各限一辆,征税放行。最近一些海关反映,“小汽车”范围不甚明确。为便于各关统一掌握,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小汽车”系指车身长六米、座位...
 
文件号:89)署监二字第612号 颁布日期:1989/1/8
 
 
548579、 劳动部 财政部《关于同意恢复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印刷岗位津贴的复函》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你委(88)民人字第491号《关于拟恢复民族印刷厂少数民族文字津贴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厂从1989年1月起恢复多种少数民族文字书刊印刷岗位津贴制度,严格控制在直接从事多种少数民族文字排、印、装订、校对等工种岗位实行,月增资额为6923元,列入成本开支。请该厂结合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鼓励职工提高...
 
文件号:劳薪字[1989]1号 颁布日期:1989/1/7
 
 
54858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税收法规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部门和宣传、教育部门要配合税务机关切实搞好税收政策法令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教科书和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普...
 
文件号:国办发[1989]2号 颁布日期:19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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