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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三)
  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第三十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 颁布日期:1989/4/4
 
 
548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四)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 颁布日期:1989/4/4
 
 
548423、 财政部关于农口事业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水利部、林业部、国家气象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我部最近对农口各部(局)1983年中央级农口事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了解,总的印象是好的,但也发现不少问题。为了加强对农口事业费的使用管理,我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再作如下具体通知:一、农口各部(局)动用农口事业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使用范围执行。即...
 
文件号:财农字[1989]42号 颁布日期:1989/4/3
 
 
5484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改时献产且产权早已转移的房屋,现在要求返还不应支持的复函[废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晋贞轩与邵原镇人民政府房屋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已收悉。经研究认为:晋贞轩之父晋录仁在1950年冬季土改复查时,主动将已登记在他家土地房产证上的3间房屋献出,其他共有人也未提出异议。晋家腾出房屋后,当地政府做为公产行使所有权已有30多年。讼争之房屋产权早已转移,现晋贞轩要求返还,不应支持。以上...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9/4/3
 
 
5484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改时献产且产权早已转移的房屋,现在要求返还不应支持的复函[废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晋贞轩与邵原镇人民政府房屋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已收悉。经研究认为:晋贞轩之父晋录仁在1950年冬季土改复查时,主动将已登记在他家土地房产证上的3间房屋献出,其他共有人也未提出异议。晋家腾出房屋后,当地政府做为公产行使所有权已有30多年。讼争之房屋产权早已转移,现晋贞轩要求返还,不应支持。以上...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9/4/3
 
 
548426、 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征收的具体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在土地使用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均应按《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
 
文件号:湘政发[1989]12号 颁布日期:1989/4/2
 
 
5484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有关问题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小轿车销售管理和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决定,经财政部审查同意,并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对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小轿车的单位和个人,为特别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必须依照本规定缴纳特别消...
 
文件号:(89)国税流字第112号 颁布日期:1989/4/1
 
 
548428、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人员来华提供劳务应如何依照税收协定所确定的原则进行征税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税务局:豫税外(1989)18号来文收悉。关于外商来华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在其持续日期已构成没有常设机构的情况下,对其来华从事劳务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应如何按照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征税问题,在1987年12月召开的全国涉外税收工作会议上曾进行了研究,并在会议总结中明确“如果其承包工程或作业劳务持续日期超过6个月,...
 
文件号:(89)国税外字第091号 颁布日期:1989/4/1
 
 
54842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压缩社会总需求,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国务院重申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国发[1985]115号),并结合当前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并按隶属关系落实到基层单位...
 
文件号:国发[1989]31号 颁布日期:1989/3/30
 
 
548430、 《关于长春大学特教部录取的在职残疾学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委、民政部(88)教学字001号文件有关规定,长春大学特教部,1988年招生工作已结束。从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了105名残疾青年,其中大部分是民政、残联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也有一部分是其他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我们研究,凡考入长春大学特殊教育部的在职残疾职工,其学习期间的工资由原...
 
文件号:[1989]残联宣字第37号 颁布日期:1989/3/30
 
 
548431、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出口收汇奖励基金财务问题处理的复函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出口商品货源提供给外贸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收汇奖励金可计入企业的税后利润,由企业根据大部分用于发展生产,小部分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的原则安排使用。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9/3/27
 
 
548432、 财政部关于接待外宾宴请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一些部门的反映,最近我们对接待外宾宴请情况进行了调查,从了解的情况看,在接待外宾宴请活动中,存在着宴请次数多、陪餐人员多以及超标准等现象。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并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单位在外事活动中,应本着勤俭办外事的原则,尽量减少宴请活动,能不宴请的坚决...
 
文件号:(89)财外字第214号 颁布日期:1989/3/27
 
 
5484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特种储备资金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一些工业、商业、物资企业担负着为国家储备物资、商吕的特殊任务,其资金由国家财政以特种储备资金拨付,企业中这部分保证国家储备的专项资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周转资金,不应计入企业业自有流动资金范围内。因此,对特种储备资金不计征印花税。对企业的特种储备资金,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由当地税务部门审核确定。
 
文件号:新税二[1989]31号 颁布日期:1989/3/27
 
 
548434、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征免税及企业承租铁路部门的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征免税问题《印花税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贴印花。”其收购部门系指:经贸部门、商业系统的食品、蔬菜公司、供销社、粮食部门、木才公司。糖厂、纸厂所用甜菜、芦苇、麦草、稻草等原料,历来由生产厂家与农民直接挂钩供应。为了照顾实际情...
 
文件号:新税二[1989]30号 颁布日期:1989/3/27
 
 
548435、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若干项目的海关监管手续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海关系统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开征监管手续费以来,总的发展情况是良好的。在此期间,各地反映有些加工项目,由于进口料、件价值高,收取工缴费偏低,按千分之三征收监管手续费,企业负担偏重,我们曾为此对若干行业的计费费率进行了调整。为了使收费进一步达到合理负担,经与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研究决定,暂作以...
 
文件号:(89)署税字第213号 颁布日期:1989/3/25
 
 
548436、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旅游饭店、宾馆直接坐支交际应酬费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全文失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89〕税外(6)字第14号文悉。关于你区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旅游饭店、宾馆在其经营的餐厅中宴请业务关系人员,其宴请支出不按收费标准记账,不作为营业收入核算,而是按成本价直接冲餐厅成本,并作交际应酬费列支;有的旅游饭店、宾馆在其经营的商场中取出香烟等商品用于接待业务关系人员,直接以进价冲商场的库存商品和作交...
 
文件号:(89)国税外字号081号 颁布日期:1989/3/25
 
 
548437、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旅游饭店、宾馆直接坐支交际应酬费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全文失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89〕税外(6)字第14号文悉。关于你区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旅游饭店、宾馆在其经营的餐厅中宴请业务关系人员,其宴请支出不按收费标准记账,不作为营业收入核算,而是按成本价直接冲餐厅成本,并作交际应酬费列支;有的旅游饭店、宾馆在其经营的商场中取出香烟等商品用于接待业务关系人员,直接以进价冲商场的库存商品和作交...
 
文件号:(89)国税外字号081号 颁布日期:1989/3/25
 
 
54843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黄金市场管理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废止]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黄金市场管理几个问题的请示》(粤工商〔1988〕296号)收悉。根据《金银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现答复如下:一、金银的收购业务,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委托机构收购的金银,必须按原收购价格全部转售给中国人民银行。违...
 
文件号:工商检字〔1989〕第61号 颁布日期:1989/3/24
 
 
54843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黄金市场管理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废止]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黄金市场管理几个问题的请示》(粤工商〔1988〕296号)收悉。根据《金银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现答复如下:一、金银的收购业务,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委托机构收购的金银,必须按原收购价格全部转售给中国人民银行。违...
 
文件号:工商检字〔1989〕第61号 颁布日期:1989/3/24
 
 
548440、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原则分工的意见
  1986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处理产品质量责任案件的主要法规依据。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维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应当进一步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以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鉴于国务院机构改...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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