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8301、 |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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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经四月份地方税工作会议讨论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关于企业主管部门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凡是由财政部门核定行政、事业经费由财政部门拨款或按规定由所属企业上缴管理费,本身没有经营业务的企业主管局,其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二、关于应税单位与免税单位相互免租借用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征免土地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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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粤税三[1989]35号 |
颁布日期:198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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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02、 |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对内资企业、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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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你们拟对内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使用费,而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省局认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财政部财税[1986]260号文再次明确:上述“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的规定,是指各地制定的对内资企业以及单位和个人的用地计收土地使用费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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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粤税三[1989]36号 |
颁布日期:198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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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03、 |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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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国家税务局一九八九年二月二日国税地[1989]13号《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通知称:“为了便于各地贯彻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现将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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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粤税三[1989]33号 |
颁布日期:198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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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04、 |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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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国家税务局一九八九年二月三日国税地[1989]14号《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通知称:“为了支持水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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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粤税三[1989]34号 |
颁布日期:198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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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05、 |
国家环境保护局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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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投资的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双重领导单位和国家环保局补助地方的环境保护基本建设项目。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局的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建设,双重领导单位的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等基本建设项目的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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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06、 |
关于发行1989年保值公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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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筹集经济建设所需的资金,国务院决定发行1989年保值公债,现通知如下:一、1989年保值公债发行总额为120亿元。发行对象为城乡职工、居民、个体工商业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以及有条件的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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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国发第43号 |
颁布日期:198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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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07、 |
关于发行1989年保值公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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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筹集经济建设所需的资金,国务院决定发行1989年保值公债,现通知如下:一、1989年保值公债发行总额为120亿元。发行对象为城乡职工、居民、个体工商业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以及有条件的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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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国发第43号 |
颁布日期:198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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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08、 |
国家体委关于运动员受聘到国(境)外参赛的若干暂行规定[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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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同世界各国和地区体育组织的合作,加强对运动员交流工作的管理,以利于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申请受聘到国(境)外参赛的全国优秀运动队的退役运动员。第三条受聘运动员的年龄,男应满28周岁,女应满26周岁。个别项目根据其特点,可按另行规定放宽。第四条接受国(境)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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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09、 |
国家体委关于运动员受聘到国(境)外参赛的若干暂行规定[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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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同世界各国和地区体育组织的合作,加强对运动员交流工作的管理,以利于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申请受聘到国(境)外参赛的全国优秀运动队的退役运动员。第三条受聘运动员的年龄,男应满28周岁,女应满26周岁。个别项目根据其特点,可按另行规定放宽。第四条接受国(境)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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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0、 |
国家体委关于运动员受聘到国(境)外参赛的若干暂行规定[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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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同世界各国和地区体育组织的合作,加强对运动员交流工作的管理,以利于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申请受聘到国(境)外参赛的全国优秀运动队的退役运动员。第三条受聘运动员的年龄,男应满28周岁,女应满26周岁。个别项目根据其特点,可按另行规定放宽。第四条接受国(境)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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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家体委令第3号 |
颁布日期:1989/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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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1、 |
国家体委关于运动员受聘到国(境)外参赛的若干暂行规定[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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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同世界各国和地区体育组织的合作,加强对运动员交流工作的管理,以利于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申请受聘到国(境)外参赛的全国优秀运动队的退役运动员。第三条受聘运动员的年龄,男应满28周岁,女应满26周岁。个别项目根据其特点,可按另行规定放宽。第四条接受国(境)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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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家体委令第3号 |
颁布日期:1989/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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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2、 |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判定挪威海洋公司在华是否设有常设机构问题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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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广州分局:你局(89)国税油穗政字第007号文收悉。关于判定挪威海洋公司在华是否设有常设机构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挪威海洋公司从1987年8月至今在我国近海从事海况测量活动,其设备一直安置在我国南海的作业区测量海况,并且定期不定期地派员在我近海采集资料,检验设备、排除故障,根据中部税收协定的规定,应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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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国税油政字第27号 |
颁布日期:1989/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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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货物发生损失引起运输合同赔偿纠纷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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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辽法(经)请<1988>127号函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对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承运人按贷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先予赔偿的,由于投保额不足,保险赔款与实际损失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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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法(交)复[1989]3号 |
颁布日期:1989/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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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货物发生损失引起运输合同赔偿纠纷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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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辽法(经)请<1988>127号函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对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承运人按贷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先予赔偿的,由于投保额不足,保险赔款与实际损失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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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法(交)复[1989]3号 |
颁布日期:1989/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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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后人民法院对购销伪劣假冒商品合同纠纷是否受理的问题的函[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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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法(经)发<1989>12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后人民法院对购销伪劣假冒商品合同纠纷是否受理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对销售伪劣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后,对购销双方的合同纠纷未作处理。合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合同或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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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法经函字第15号 |
颁布日期:1989/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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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后人民法院对购销伪劣假冒商品合同纠纷是否受理的问题的函[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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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法(经)发<1989>12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后人民法院对购销伪劣假冒商品合同纠纷是否受理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对销售伪劣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后,对购销双方的合同纠纷未作处理。合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合同或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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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法经函字第15号 |
颁布日期:1989/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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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7、 |
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征、免印花税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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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89)财税字第010号《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征、免印花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外国公司企业在华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按经费额征收工商统一税或对其收入依照《工商统一税条例》规定应缴纳工商统一税的,其在中国境内书立、立账、立据和领受属于《印花税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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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粤税外字第146号 |
颁布日期:1989/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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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8、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实行按期汇总及代征汇总缴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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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现将广东省税务局粤税三[1989]28号《关于对印花税实行按期汇总及代征汇总缴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银行借款、财产保险合同开展印花税按期汇总及代征汇总交纳工作检查的进展情况,凡未实施的,要尽快组织实施,以加强印花税的源泉控制工作。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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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税三[1989]303号 |
颁布日期:1989/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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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19、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实行按期汇总及代征汇总缴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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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现将广东省税务局粤税三[1989]28号《关于对印花税实行按期汇总及代征汇总缴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银行借款、财产保险合同开展印花税按期汇总及代征汇总交纳工作检查的进展情况,凡未实施的,要尽快组织实施,以加强印花税的源泉控制工作。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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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税三[1989]303号 |
颁布日期:1989/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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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320、 |
国家税务局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印花税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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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4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五个部门关于铁道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对"七五"期间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所属单位征免印花税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其营业帐簿,在1990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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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国税地字第048号 |
颁布日期:1989/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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