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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261、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市、地区税务局:关于高等学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问题,省局鲁税二[1989]73号文件,已作了明确规定。现根据国家税务局国锐地便[1989]8号和国锐地[1989]81号文件精神,对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问题再明确如下:对高等学佼和中、小学校用于校办工厂、商、招待所等生产经营的房产和土地以及出租的房产和土地,应按规定征收房产...
 
文件号:鲁税三[1989]71号 颁布日期:1989/7/1
 
 
548262、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发(1989)13号《关于发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的通知》已印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征收预算调节基金的任务,已由我厅分配下达,望抓紧组织落实,努力完成。二、中央驻皖单位缴纳的预算调节基金,全额上缴中央财政;省级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预算调节基金,百分之...
 
文件号:财综[1989]272号 颁布日期:1989/6/30
 
 
548263、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印花税的通知》的通知
  昆明、曲靖、红河、楚雄、东川地、州、市税务局,个旧市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48号《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印花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第一条规定中明确的“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系指: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直接为各铁路局铁路运输生产、服务提供产品,从事工业性加工、修理、修配和...
 
文件号:云税四[1989]73号 颁布日期:1989/6/30
 
 
548264、 交通部关于发布《长江干线在航船舶安全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废止]
  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省交通厅,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轮船总公司:《长江干线在航船舶安全检查暂行规定》已经一九八九年六月一日第八次部长办公会议批准,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月一日起施行。对在航船舶进行拦截停航检查,要从严掌握,在长江干线由交通部批准的监督检查站执行。长江水系各支流是否设置此种监督检查站,由有关省...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9/6/30
 
 
548265、 交通部关于发布《长江干线在航船舶安全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废止]
  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省交通厅,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轮船总公司:《长江干线在航船舶安全检查暂行规定》已经一九八九年六月一日第八次部长办公会议批准,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月一日起施行。对在航船舶进行拦截停航检查,要从严掌握,在长江干线由交通部批准的监督检查站执行。长江水系各支流是否设置此种监督检查站,由有关省...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9/6/30
 
 
548266、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税务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定《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附件: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
 
文件号:税三[1989]393号 颁布日期:1989/6/29
 
 
548267、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税务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定《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附件: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
 
文件号:税三[1989]393号 颁布日期:1989/6/29
 
 
548268、 财政部关于对国营饮食服务企业和商办粮办工业企业征收的所得税不再返还企业和主管部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对饮食服务企业和商办粮办工业企业分别实行了减税让利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这些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具备了一定的自我积累、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现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为增加财政收入,克服财政困难,对国营饮食服务企业和商办、粮办工业企业...
 
文件号:(89)财商141号 颁布日期:1989/6/28
 
 
548269、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继续认真做好标底审查工作的通知[废止]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财政部〔89〕财办字第4号《财政部关于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部分财政职能的通知》发出后,各地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审查招投标工程标底问题,经征得财政部同意,继续按照〔87〕财预字第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银行审查工程预结算工作的通知》执行。即"实行招投标工程的标底造价,是...
 
文件号:(89)建总发字第115号 颁布日期:1989/6/27
 
 
548270、 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现将广东省税务局粤税三[1989]27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农村宅基证属于土地使用证,应按件贴花五元。二、临时摆卖证属于工商营业执照,应按件贴花五元。附件: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
 
文件号:税三[1989]383号 颁布日期:1989/6/27
 
 
548271、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继续认真做好标底审查工作的通知[废止]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财政部〔89〕财办字第4号《财政部关于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部分财政职能的通知》发出后,各地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审查招投标工程标底问题,经征得财政部同意,继续按照〔87〕财预字第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银行审查工程预结算工作的通知》执行。即"实行招投标工程的标底造价,是...
 
文件号:(89)建总发字第115号 颁布日期:1989/6/27
 
 
548272、 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现将广东省税务局粤税三[1989]27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农村宅基证属于土地使用证,应按件贴花五元。二、临时摆卖证属于工商营业执照,应按件贴花五元。附件: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
 
文件号:税三[1989]383号 颁布日期:1989/6/27
 
 
548273、 财政部、审计署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切实加强农业税征管和审计监督的联合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审计局、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今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为加强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农业税等(以...
 
文件号:财农税字[1989]37号 颁布日期:1989/6/26
 
 
548274、 财政部、审计署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切实加强农业税征管和审计监督的联合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审计局、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今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为加强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农业税等(以...
 
文件号:财农税字[1989]37号 颁布日期:1989/6/26
 
 
548275、 财政部、审计署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切实加强农业税征管和审计监督的联合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审计局、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今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为加强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农业税等(以...
 
文件号:财农税字[1989]37号 颁布日期:1989/6/26
 
 
54827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系统企业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一)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企业,其营业帐簿,在1990年12月31日以前暂缓缴纳印花税。(二)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上述单位之间签订的各种应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在1990年12月31日以前,免贴印花。(三)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单位和铁路系统以外的单位以及不执行铁道...
 
文件号:新税二[1989]75号 颁布日期:1989/6/25
 
 
548277、 国家税务局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4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五个部门关于铁道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铁路系统的实际困难,现对“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
 
文件号:国税地字[1989]61号 颁布日期:1989/6/23
 
 
548278、 国家旅游局关于同意延伸中朝边境自费旅游路线的复函
  辽宁省旅游局:为增进中朝友谊,促进辽宁省旅游业的发展,经商外交部、经贸部、公安部,原则同意在丹东至新义州“一日游”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日游”活动。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中朝边境自费旅游的活动,其重点应当是继续办好丹东至新义州当日往返旅游团的业务。组织"一日游"的规模和人数,应根据朝方的接待能力和我方客...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89/6/22
 
 
5482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施行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施行细则。第二条各级审计机关执行《审计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制定的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抵触的有关规定,应当作为审计的依据;(二)下级政府、部门的规定与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
 
文件号:审计署令第1号 颁布日期:1989/6/21
 
 
548280、 国家税务局、中国银行总行关于外汇税款收入统计对帐办法的通知
  自去年实行外汇税款收入统计对帐以来,各地税务机关与中国银行互相配合,做了很多工作。一些地区反映,为了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除应继续加强税务机关同中国银行的合作外,需要在制度、手续上进一步加以完善。经研究,现将一些有关办法统一明确如下:一、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需用外汇缴税或办理退税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定,并在缴税凭证或退...
 
文件号:(89)国税计字第034号 颁布日期:198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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