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8101、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水库水工建筑物原值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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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你局(1989)辽税政四字第117号《关于对我省省属水库的水工建筑物原值免征印花税的请示》收悉。从你局反映的情况看,辽宁省水电厅直接管理的六座水库,均属实行“以收抵支、财务包干”财务管理办法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水库的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和输水工程设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我们意见,对水库的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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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地字[1989]97号 |
颁布日期:1989/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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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02、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水库水工建筑物原值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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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你局(1989)辽税政四字第117号《关于对我省省属水库的水工建筑物原值免征印花税的请示》收悉。从你局反映的情况看,辽宁省水电厅直接管理的六座水库,均属实行“以收抵支、财务包干”财务管理办法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水库的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和输水工程设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我们意见,对水库的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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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地字[1989]97号 |
颁布日期:1989/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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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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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金融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初步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以国家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制并存的金融体系,对筹集、融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各种信托投资公司发展过多过快,管理较乱。一些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擅自开办贷款、信托、保险等金融业务,开办信托投资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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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发[1989年]67号 |
颁布日期:198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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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04、 |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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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楚雄地州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89号《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地方煤炭企业土地使用税的征免划分问题另行发文。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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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云税四[1989]97号 |
颁布日期:198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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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05、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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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办好建设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基本建设贷款(以下简称建行基建贷款),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行基建贷款必须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内安排,贷款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第三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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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第6号通告 |
颁布日期:198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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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06、 |
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两类”企业缴纳国家物价等项补贴有关问题的复函[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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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你厅(89)冀财外字第26号文《关于对“两类”企业实行财政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经国家授权主管机关确认的产品出口企业,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规定免缴国家对职工的物价等各项补贴,并相应减少企业成本费用开支。二、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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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财工字第404号 |
颁布日期:1989/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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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07、 |
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两类”企业缴纳国家物价等项补贴有关问题的复函[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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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你厅(89)冀财外字第26号文《关于对“两类”企业实行财政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经国家授权主管机关确认的产品出口企业,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规定免缴国家对职工的物价等各项补贴,并相应减少企业成本费用开支。二、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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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财工字第404号 |
颁布日期:1989/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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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08、 |
海关总署关于对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收取保证金问题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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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经贸委(厅)、外贸局、财政厅(局),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广东海关分署,各局、处级海关,各省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省辖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为促进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健康发展,经海关总署、财政部、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共同研究,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少数来料加工进口料件采取收取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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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1989]署监一字第454号 |
颁布日期:1989/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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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09、 |
海关总署关于对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收取保证金问题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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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经贸委(厅)、外贸局、财政厅(局),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广东海关分署,各局、处级海关,各省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省辖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为促进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健康发展,经海关总署、财政部、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共同研究,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少数来料加工进口料件采取收取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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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1989]署监一字第454号 |
颁布日期:1989/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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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10、 |
海关总署关于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有关出资认定问题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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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你关6月13日电报收悉。关于肇庆市恒进电子有限公司要求享受国务院第64号令有关优惠待遇问题,经研究认为,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比照上述原则规定,对华侨、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在国内投资的企业,其投资比例亦应不低于25%,方能确认其为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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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一[1991]786号 |
颁布日期:198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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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11、 |
海关总署关于在境外开办的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如何办理海关手续问题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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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89]长关货字第9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我方在境外合资开办的企业,属于境外企业。这类企业除个别批准在华单独设立机构外,一般都不具有在华法人地位。不能以合资企业的名义在华进行内贸或进出口经营活动。因此,海关也不予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该企业进出口物资均应通过我国内有经营进出口权的公司按国际贸易程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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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9]署监一字第741号 |
颁布日期:198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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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12、 |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外贸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见[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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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据有关部门反映和我们了解,1988年外贸体改以来,中央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有所削弱,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各外贸、工贸总公司对在各地的中央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与协调减弱的情况下,有些地方借改革脱、挂钩之机,在资产、负债划分上向中央财政转嫁包袱,同时总公司在盈亏缴拨方面管理松散,造成利润不能及时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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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商字[1989]354号 |
颁布日期:198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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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13、 |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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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83号《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从1989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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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云税四[1989]94号 |
颁布日期:198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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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14、 |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筵席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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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近据各地反映,对自带原材料请饮食单位加工成菜肴而举办的筵席应如何计征筵席税难于掌握。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为便于征管,对自带原材料请饮食单位加工成菜肴的筵席,由代征单位按筵席的质量和桌数估价核定征收。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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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云税四[1989]95号 |
颁布日期:198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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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15、 |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外贸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见[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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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据有关部门反映和我们了解,1988年外贸体改以来,中央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有所削弱,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各外贸、工贸总公司对在各地的中央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与协调减弱的情况下,有些地方借改革脱、挂钩之机,在资产、负债划分上向中央财政转嫁包袱,同时总公司在盈亏缴拨方面管理松散,造成利润不能及时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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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商字[1989]354号 |
颁布日期:198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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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政企合一地区或单位用地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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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企合一地区的国家机关政府序列内的单位和应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不分经费来源,均按“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免纳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办理。不属上述范围内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均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对于经费来源既有财政拨款,也有业务收益或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的单位,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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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黑税四字[1989]358号 |
颁布日期:198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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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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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炭企业的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火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二、煤炭企业的塌陷地、荒山,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三、煤炭企业的报废矿井占地,经煤炭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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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新税二[1989]115号 |
颁布日期:198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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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12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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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列油气生产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1、石油地质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2、各种采油(气)井、注水(气)井、水源井用地;3、油田内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4、石油长输管线用地;5、通讯、输变电线路用地。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工矿区内的下列油气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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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新税二[1989]116号 |
颁布日期:198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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