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7121、 |
财政部关于对外国企业、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契税的通知[废止]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外国人可在我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保护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在我国购置房产的合法权益,并便利其出让、转移,现对外国企业、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购置房产有关契税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外国企... |
| |
| 文件号:财农税字(1991)第5号 |
颁布日期:1991/1/23 |
|
|
|
| 547122、 |
发布《关于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农垦)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农垦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营农垦企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在财务管理方面,推行了财务包干办法。实践证明,财务包干办法调动了国营农垦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为深化农场内部改革创造了条件,改革的方向是正... |
| |
| 文件号:(91)财农字第04号 |
颁布日期:1991/1/23 |
|
|
|
| 547123、 |
财政部关于对外国企业、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契税的通知 [失效]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外国人可在我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保护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在我国购置房产的合法权益,并便利其出让、转移,现对外国企业、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购置房产有关契税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外国企... |
| |
| 文件号:财农税[1991]5号 |
颁布日期:1991/1/23 |
|
|
|
| 547124、 |
财政部、农业部发布《关于“八五”期间国营农垦企业财务包干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废止]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农垦)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农垦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营农垦企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在财务管理方面,推行了财务包干办法。实践证明,财务包干办法调动了国营农垦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为深化农场内部改革创造了条件,改革的方向是正... |
| |
| 文件号:财农字(91)第04号 |
颁布日期:1991/1/23 |
|
|
|
| 547125、 |
财政部、农业部发布《关于“八五”期间国营农垦企业财务包干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废止]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农垦)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农垦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营农垦企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在财务管理方面,推行了财务包干办法。实践证明,财务包干办法调动了国营农垦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为深化农场内部改革创造了条件,改革的方向是正... |
| |
| 文件号:财农字(91)第04号 |
颁布日期:1991/1/23 |
|
|
|
| 547126、 |
财政部、农业部发布《关于“八五”期间国营农垦企业财务包干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废止]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农垦)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农垦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营农垦企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在财务管理方面,推行了财务包干办法。实践证明,财务包干办法调动了国营农垦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为深化农场内部改革创造了条件,改革的方向是正... |
| |
| 文件号:财农字(91)第04号 |
颁布日期:1991/1/23 |
|
|
|
| 547127、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通知 |
| |
局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维护财经法纪,严格会计核算,根据《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并参考《国家税务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兼职的内部审计工作小组,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成员从市局计会处、监察室、党办、办... |
| |
| 文件号:税计[1991]1号 |
颁布日期:1991/1/23 |
|
|
|
| 547128、 |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对香港大盛玩具有限公司申请免征预提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 |
佛山市税务局:你局佛税发[1990]971号请示悉。关于香港大盛玩具有限公司在一九八九年度为中外合资企业佛山大盛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在境外采购原料,收取代购手续费的税收问题,鉴于采购业务发生在境外,经研究,根据国家税务局(88)国税外字第244号文的批复精神,省局意见,对香港大盛玩具有限公司在境外从事代购业务而取得的手续费... |
| |
| 文件号:粤税办发[1991]70号 |
颁布日期:1991/1/22 |
|
|
|
| 547129、 |
关于明确濒危、珍贵动物皮张、羽毛、掌骨、器官属性的批复 |
| |
九龙海关: 你关九关[1990]150号文件收悉。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联系,现批复如下: 国家重点保护的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包括其皮张、羽毛、掌骨、器官等。上述产品进出口时海关均需凭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验放。对旅客携带或邮递进出境的含有野生动物... |
| |
| 文件号:监一货[1991]6号 |
颁布日期:1991/1/21 |
|
|
|
| 547130、 |
关于执行总署监管一司元月8日传真电报“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
| |
海关总署:根据海关总署监管一司元月8日传真电报的补充通知,经研究我关决定按下列要求执行。一、查验现场海关于1991年元月20日起对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手续的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在加盖“验讫章”时收取签证费。 二、海关签发的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和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合并为一个计算单,即两票共收取签证... |
| |
| 文件号:京关业二[1991]21号 |
颁布日期:1991/1/19 |
|
|
|
| 547131、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邮电部门所属企业恢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废止] |
| |
我局[1989]国税地字第129号《关于对邮电部门所属企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邮电部门所属的邮政企业和座落在城市、县城以外的电信企业自用的土地,1990年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一年"。现免税期限已满。经研究决定,从1991年起,对邮电部门所属的邮政、电信企业恢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特此通知。备注:国家税务总... |
| |
|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209号 |
颁布日期:1991/1/19 |
|
|
|
| 547132、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邮电部门所属企业恢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废止] |
| |
我局[1989]国税地字第129号《关于对邮电部门所属企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邮电部门所属的邮政企业和座落在城市、县城以外的电信企业自用的土地,1990年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一年"。现免税期限已满。经研究决定,从1991年起,对邮电部门所属的邮政、电信企业恢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特此通知。备注:国家税务总... |
| |
|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209号 |
颁布日期:1991/1/19 |
|
|
|
| 547133、 |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我局(89)国税地字第139号《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到1990年底已到期。根据物资储运企业的占地特点及其生产经营状况,经研究决定,在1991年内,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的占地征收土地使用... |
| |
|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200号 |
颁布日期:1991/1/19 |
|
|
|
| 547134、 |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我局(89)国税地字第139号《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到1990年底已到期。根据物资储运企业的占地特点及其生产经营状况,经研究决定,在1991年内,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的占地征收土地使用... |
| |
|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200号 |
颁布日期:1991/1/19 |
|
|
|
| 547135、 |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我局(89)国税地字第139号《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到1990年底已到期。根据物资储运企业的占地特点及其生产经营状况,经研究决定,在1991年内,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的占地征收土地使用... |
| |
|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200号 |
颁布日期:1991/1/19 |
|
|
|
| 54713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为促进和加强两国的经济关系,愿意在尊重国家主权、独立、平等权利、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基础上,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人的范围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第二条税种范围一、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所有... |
| |
|
|
|
| 54713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 |
| |
在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时,双方同意下列规定作为本协定的组成部分: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佣金,可以按照该国的税法规定征税。但是,如果该佣金的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应按佣金部额的百分之五征税。在本议定书中,“佣金”一语是... |
| |
|
|
|
| 547138、 |
国家税务局关于私营企业财务会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法规号:发布日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私营企业会计制度》下发后,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对私营企业财务会计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私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但对家店、家厂不分的房... |
| |
| 文件号:国税函[1991]140号 |
颁布日期:1991/1/16 |
|
|
|
| 547139、 |
关于用动植物检疫收入改善检疫条件的复函 |
| |
农业部:你部〔1990〕农(财)函字第49号关于动植物检疫总所用检疫收费资金改善检疫条件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一、农业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88〕农(检疫)字第4号《关于下发"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口岸动植物检疫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口岸动植物检疫事业,……主要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及维修,检疫检... |
| |
| 文件号:(91)财农字第2号 |
颁布日期:1991/1/14 |
|
|
|
| 547140、 |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进口机电设备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现将国务院国发[1990]64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进口机电设备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含混合贷款)进口机电设备,其中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海关凭进口许可证验放;非许可证管理商品,海关一律凭各级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的批件... |
| |
| 文件号:署监一[1991]68号 |
颁布日期:1991/1/1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