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6821、 |
外交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参加国际组织的审批及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批准的《参加国际组织的审批及经费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我国同国外的交往日益发展,参加的国际组织相应增多。与此同时,一些国际组织也相继在我国成立。这对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信息,促进发展是有益的。但在参加国... |
| |
| 文件号:外发[1991]18号 |
颁布日期:1991/7/6 |
|
|
|
| 54682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 |
| |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对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都是经由人事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的。为了简... |
| |
| 文件号:国办发[1991]40号 |
颁布日期:1991/7/5 |
|
|
|
| 546823、 |
财政部、国家教委关于对教育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的通知[失效] |
| |
“八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教育3项补助专款(以下简称“教育专款”),用于支持和促进地方普及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师范教育。为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今年起,对教育专款实行项目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教育专款的使用方向(一)普及义务教育补助专款,主要是促进和扶持老、少、边、究地区完成普及义务... |
| |
| 文件号:91财文373号 |
颁布日期:1991/7/5 |
|
|
|
| 546824、 |
财政部、商业部关于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等问题的通知[失效] |
| |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现对提高粮油销售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问题通知如下:一、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和国家物价局、商业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凡低于比例价销售的粮油均属提价范围,粮食销售价格综合平均每50公斤提高10元,食油销售价格提高到比例... |
| |
|
|
|
| 546825、 |
财政部、商业部关于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等问题的通知[失效] |
| |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现对提高粮油销售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问题通知如下:一、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和国家物价局、商业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凡低于比例价销售的粮油均属提价范围,粮食销售价格综合平均每50公斤提高10元,食油销售价格提高到比例... |
| |
|
|
|
| 546826、 |
财政部、商业部关于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等问题的通知[失效] |
| |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现对提高粮油销售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问题通知如下:一、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和国家物价局、商业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凡低于比例价销售的粮油均属提价范围,粮食销售价格综合平均每50公斤提高10元,食油销售价格提高到比例... |
| |
|
|
|
| 546827、 |
财政部、商业部关于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等问题的通知[失效] |
| |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现对提高粮油销售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问题通知如下:一、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和国家物价局、商业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凡低于比例价销售的粮油均属提价范围,粮食销售价格综合平均每50公斤提高10元,食油销售价格提高到比例... |
| |
|
|
|
| 546828、 |
财政部、商业部关于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等问题的通知[失效] |
| |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现对提高粮油销售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和成本核算问题通知如下:一、粮油销售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和国家物价局、商业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凡低于比例价销售的粮油均属提价范围,粮食销售价格综合平均每50公斤提高10元,食油销售价格提高到比例... |
| |
|
|
|
| 546829、 |
财政部、国家教委关于对教育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的通知[失效] |
| |
“八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教育3项补助专款(以下简称“教育专款”),用于支持和促进地方普及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师范教育。为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今年起,对教育专款实行项目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教育专款的使用方向(一)普及义务教育补助专款,主要是促进和扶持老、少、边、究地区完成普及义务... |
| |
| 文件号:91财文373号 |
颁布日期:1991/7/5 |
|
|
|
| 546830、 |
国家税务局关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
| |
山东省税务局:你局鲁税三[1991]149号《关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凡在威海花生批发市场进行花生及其制品交易所签订的合同,1992年6月30日以前暂免征收印花税。有关免税期间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免税专用章的管理办法,由你局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协商办理,并拟文通知... |
| |
|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991号 |
颁布日期:1991/7/5 |
|
|
|
| 546831、 |
关于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中药材来料加工业务进行审核的通知》的通知 |
| |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现将经我署会签同意的对外经济贸易部[1991]外经贸进出发第379号《关于对中药材来料加工业务进行审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如文一九九一年七月三日关于对中药材来料加工业务进行审核的通知[199l外经贸进出发第3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 |
| |
| 文件号:监一保[1991]77号 |
颁布日期:1991/7/3 |
|
|
|
| 5468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已经1991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八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 |
| |
|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 |
颁布日期:1991/7/2 |
|
|
|
| 54683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已经1991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八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 |
| |
|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 |
颁布日期:1991/7/2 |
|
|
|
| 546834、 |
海关总署关于进科加工中工艺性串料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为鼓励进料加工出口创汇,进一步适应某些加工行业的生产实际情况,本着既照顾生产特点、有利于发展进料加工业务,又防止宏观失控的原则,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现对进料加工中因生产工艺必须串料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1.对工艺性串换,经营单位应主管海关核准,并具备保税工厂监管条件。2.海关应严格按照所进口... |
| |
| 文件号:署监一[1990]957号 |
颁布日期:1991/7/1 |
|
|
|
| 546835、 |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统计作业流程规范》(试行稿)的通知 |
| |
各直属海关:根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海关业务基础工作研讨会要求,为加强海关统计基础建设,使海关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海关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海关统计工作经验和征求有关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海关统计作业流程规范》(试行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试行。在试行中,请结合贯彻落实... |
| |
| 文件号:统一[1991]21号 |
颁布日期:1991/7/1 |
|
|
|
| 54683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四) |
| |
第三十七条违法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印制的商标标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三十八条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投机倒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 |
| |
|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6号 |
颁布日期:1991/6/30 |
|
|
|
| 54683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2008-1-1废止) |
|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勘探开发作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税法第... |
| |
| 文件号:国务院令[1991]第85号 |
颁布日期:1991/6/30 |
|
|
|
| 54683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2008-1-1废止) |
|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勘探开发作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税法第... |
| |
| 文件号:国务院令[1991]第85号 |
颁布日期:1991/6/30 |
|
|
|
| 5468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 |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主席令4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 |
| |
|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
颁布日期:1991/6/29 |
|
|
|
| 5468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一) |
|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前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前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 |
| |
|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6号 |
颁布日期:1991/6/29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