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6761、 |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美国匪利浦斯石油国际亚洲公司境外保险费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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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广州分局:你局国税油穗发[1991]033号《关于对美国菲利浦斯石油国际亚洲公司境外保险费如何列支问题的请示》收悉。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境外保险费支出的税收处理问题,经研究,管理局意见,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及有关规定,外国石油公司在华拥有的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资产,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如果合作各方共同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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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油函[1991]093号 |
颁布日期:199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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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62、 |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编制、审批境外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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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1]13号),做好境外投资项目的科学论证工作,使项目投产后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到境外的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地区和苏联、东欧各国)以投资、购股等方式举办或参与举办的非贸易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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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计外资[1991]1271号 |
颁布日期:1991/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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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63、 |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进口加工设备税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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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国发[1995]34号文规定,自1996年4月1日起取消对加工装配、补偿贸易项目进口加工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规定。最近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对4月1日前批准的加工装配、补偿贸易项目进口加工设备准予参照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办法给予宽期限,为此,经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就执行中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199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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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税[1996]355号 |
颁布日期:199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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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64、 |
财政部关于对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购买房产征收契税的复函[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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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你厅〔91〕闽财农税字第032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同意你厅意见。对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大陆经营的企业(含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用侨汇、外汇购买房产,按我部〔91〕财农税字第5号文件规定,给予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 备注:本法规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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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农税字(1991)第44号 |
颁布日期:199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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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65、 |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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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自1988年11月在广州试点以后,两年多来,在各级旅游局星级评定机构和饭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今年年底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将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搞好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国家旅游局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并认真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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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66、 |
财政部关于对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购买房产征收契税的复函 [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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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你厅闽财农税[1991]32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同意你厅意见。对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大陆经营的企业(含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用侨汇、外汇购买房产,按我国《财政部关于对外国企业、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契税的通知》(财农税[1991]5号)文件规定,给予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备注:该法规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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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农税[1991]44号 |
颁布日期:199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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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67、 |
财政部关于对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购买房产征收契税的复函 [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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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你厅闽财农税[1991]32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同意你厅意见。对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大陆经营的企业(含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用侨汇、外汇购买房产,按我国《财政部关于对外国企业、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契税的通知》(财农税[1991]5号)文件规定,给予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备注:该法规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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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农税[1991]44号 |
颁布日期:199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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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68、 |
财政部关于颁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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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公司:为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财务管理,我们制定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函告我部。附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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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91)财工字第20号 |
颁布日期:199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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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69、 |
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办法[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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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积极搞活企业,促进企业经营机制和行为的合理化,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特制订“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办法。一、税利分流的主要内容(一)税利分流是将国营企业(简称企业)实现的利润分别以所得税和利润形式上交国家一部分,并实行所得税后还贷、所得税后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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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91)财改字第4号 |
颁布日期:199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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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70、 |
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管理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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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治理整顿的深入进行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会计工作和统计工作,注意利用会计信息和统计信息。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在加强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各方面需求的不断增加,多头布置会计、统计报表,随意要求企业报送报表和增加报送份数,随意增删报表项目,项目内容解释口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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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7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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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中油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不纳入计划管理、投资额不满5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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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1129号 |
颁布日期:199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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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72、 |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税收会计改革方案》和《税收会计核算试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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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会计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在全国普遍进行税收会计改革的试点工作。国家税务局拟定的《税收会计改革方案》和《税收会计核算试行办法》,业经多次征求各地意见,并提交今年全国税收计会工作会议进行讨论和修改,请认真组织试点工作。非试点单位仍执行原核算办法。为了统一报表制度,从今年九月份起,各地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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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发[1991]136号 |
颁布日期:199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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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73、 |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及其所属公司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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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天津、上海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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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1129号 |
颁布日期:199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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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74、 |
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管理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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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治理整顿的深入进行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会计工作和统计工作,注意利用会计信息和统计信息。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在加强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各方面需求的不断增加,多头布置会计、统计报表,随意要求企业报送报表和增加报送份数,随意增删报表项目,项目内容解释口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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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75、 |
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管理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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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治理整顿的深入进行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会计工作和统计工作,注意利用会计信息和统计信息。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在加强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各方面需求的不断增加,多头布置会计、统计报表,随意要求企业报送报表和增加报送份数,随意增删报表项目,项目内容解释口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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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76、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津保税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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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函[1991]26号《关于设立天津港保税区的批复》,现对天津港保税区内的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一、对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二、天津港港保税区的进出口货物,其工商统一税、产品税(或增值税),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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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1123号 |
颁布日期:199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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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77、 |
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津保税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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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函[1991]26号《关于设立天津港保税区的批复》,现对天津港保税区内的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一、对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二、天津港港保税区的进出口货物,其工商统一税、产品税(或增值税),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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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函发[1991]1123号 |
颁布日期:199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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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税收会计改革方案》和《税收会计核算试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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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会计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在全国普遍进行税收会计改革的试点工作。国家税务局拟定的《税收会计改革方案》和《税收会计核算试行办法》,业经多次征求各地意见,并提交今年全国税收计会工作会议进行讨论和修改,请认真组织试点工作。非试点单位仍执行原核算办法。为了统一报表制度,从今年九月份起,各地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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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发[1991]136号 |
颁布日期:199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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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单位对错判人员工资如何补发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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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劳动局:你局“关于对错判人员工资如何补发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原劳动人事部工资局《关于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的复文》(劳人薪局[1985]第12号)中“应恢复其原工资待遇一句”系指:恢复当事人判刑前的原工资级别,并补调被错判服刑期间按规定应给予调整或晋升的工资。企业自行浮动的工资仍由原企业按其有关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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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劳办薪字[1991]9号 |
颁布日期:199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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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6780、 |
国务院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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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年多的治理整顿,全国建设领域内总量失调、结构失衡的状况已有所改善。但今年以来,基本建设规模又开始出现增长过快的势头,一方面建设单位拖欠资金问题仍很严重,另一方面新开工项目又大量增加。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今年一至五月份,新开工五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个数和总投资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一倍和80%,并且呈逐月上升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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