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文件列表 共查询到 551363 个相关信息   

54654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营交通运输部门用贷款购买的船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为了照顾国营交通运输部门所属企业的实际困难,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1986]8号,曾明确“国营交通运输部门用银行贷款购买的车船,在规定的还款期间,可免征车船使用税,免征的税款,用于归还贷款。”这一规定已经执行五...
 
文件号:国税发[1991]50号 颁布日期:1991/12/6
 
 
546542、 国家税务局关于国营交通运输部门用贷款购买的船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为了照顾国营交通运输部门所属企业的实际困难,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曾明确“国营交通运输部门用银行贷款购买的车船,在规定的还款期间,可免征车船使用税,免征的税款,用于归还贷款。”这一规...
 
文件号:国税发[1991]50号 颁布日期:1991/12/6
 
 
546543、 关于转发经贸部《关于加强对纺织品转口贸易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经贸部[1991]外经贸管发第706号《关于加强对纺织品转口贸易管理规定的通知》已商我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五日附件:关于加强对纺织品转口贸易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纺织、工艺、土畜、丝绸、轻工、医药保...
 
文件号:监一货[1991]199号 颁布日期:1991/12/5
 
 
546544、 财政部关于严格执行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通知[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分金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1〕7号《关于实行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通知》,我部制发了(91)财预字第28号《关于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有关预算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了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和...
 
文件号:[91]财预字136号 颁布日期:1991/12/5
 
 
546545、 财政部关于严格执行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通知[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分金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1〕7号《关于实行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通知》,我部制发了(91)财预字第28号《关于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有关预算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了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和...
 
文件号:[91]财预字136号 颁布日期:1991/12/5
 
 
546546、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统称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80年代初,国家计委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中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编报和审批设计任务书,对利用外资项目则要求编报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两者的内容和作用基本相同,又属同一程序中的工作,在实际使用时这两个名称常常被混用。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经研究决定,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将现行国内投资项目的设计任...
 
文件号:计投资[1991]1969号 颁布日期:1991/12/4
 
 
546547、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批复
  (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国务院批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作如下修改,由公安部发布施行。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公民第一次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换领居民身份证,应当交纳证件工本费。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申报补领新证,交纳相当于证件工本费二倍的费用。第四十五条修改为: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的标准由...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91/12/3
 
 
54654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
 
文件号:建设部令15号 颁布日期:1991/12/2
 
 
546549、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和进一步加强对邮政储蓄管理的通知[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由于近两年储蓄存款利率连续下调,这样,邮政储蓄在人民银行的转存款利率相应偏高。根据财政部[91]财商字第81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作如下调整,并就进一步加强管理等事宜通知如下:一、将现行的定期转存款年利率9.9%调整为9.0%,下调0.9个百分点。调整后的利率自...
 
文件号:银发[1991]324号 颁布日期:1991/12/2
 
 
54655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和进一步加强对邮政储蓄管理的通知[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由于近两年储蓄存款利率连续下调,这样,邮政储蓄在人民银行的转存款利率相应偏高。根据财政部[91]财商字第81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作如下调整,并就进一步加强管理等事宜通知如下:一、将现行的定期转存款年利率9.9%调整为9.0%,下调0.9个百分点。调整后的利率自...
 
文件号:银发[1991]324号 颁布日期:1991/12/2
 
 
546551、 财政部关于财政、财务及会计决算汇总报表金额单位由“千元”改为“万元”具体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共中央有关部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央总金库:1954年以来,我国的财政、财务及会计决算的汇总报表一直以“千元”为金额单位。由于经济发展,财政收支数额不断增加,各种决算汇总报表继续以“千元”金额单位给数据的报表的汇总带来了不便。为了统一...
 
文件号:财预[1991]143号 颁布日期:1991/11/30
 
 
546552、 财政部关于联营及股份制金融公司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最近我部驻辽宁、湖南等省财政厅中企处反映,一些金融性股份制公司纳税问题比较乱,有的金融性股份制公司向地方缴纳所得税;有些地方财税部门自行决定减免金融性股份制公司的所得税;有些地方将金融性股份制公司作为预算外企业管理,等等。为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现对联营及股份制金融性公司缴纳所...
 
文件号:(91)财商字第490号 颁布日期:1991/11/30
 
 
546553、 财政部关于财政、财务及会计决算汇总报表金额单位由“千元”改为“万元”具体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共中央有关部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央总金库:1954年以来,我国的财政、财务及会计决算的汇总报表一直以"千元"为金额单位。由于经济发展,财政收支数额不断增加,各种决算汇总报表继续以"千元"金额单位给数据的报表的汇总带来了不便。为了统一各种...
 
文件号:财预字[1991]143号 颁布日期:1991/11/30
 
 
546554、 财政部关于联营及股份制金融公司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最近我部驻辽宁、湖南等省财政厅中企处反映,一些金融性股份制公司纳税问题比较乱,有的金融性股份制公司向地方缴纳所得税;有些地方财税部门自行决定减免金融性股份制公司的所得税;有些地方将金融性股份制公司作为预算外企业管理,等等。为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现对联营及股份制金融性公司缴纳所...
 
文件号:(91)财商字第490号 颁布日期:1991/11/30
 
 
546555、 财政部关于颁发《中央财政集中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价(育林基金)收入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废止]
  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加强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林业部、财政部曾以林财字(1991)74号通知确定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价(育林基金),从1991年起部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现补充通知如下:一、鉴于将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价(育林基金)部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需要有一个准备工作过程,原定从1991年...
 
文件号:(91)财农字第333号 颁布日期:1991/11/30
 
 
546556、 财政部关于颁发《中央财政集中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价(育林基金)收入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废止]
  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加强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林业部、财政部曾以林财字(1991)74号通知确定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价(育林基金),从1991年起部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现补充通知如下:一、鉴于将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价(育林基金)部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需要有一个准备工作过程,原定从1991年...
 
文件号:(91)财农字第333号 颁布日期:1991/11/30
 
 
546557、 财政部关于颁发《中央财政集中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价(育林基金)收入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加强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林业部、财政部曾以林财字〔1991〕74号通知确定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价(育林基金),从1991年起部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现补充通知如下:一、鉴于将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价(育林基金)部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需要有一个准备工作过程,原定从1991年起执行的决定改...
 
文件号:(91)财农字第333号 颁布日期:1991/11/30
 
 
546558、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制度(试行)[失效]
  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经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下称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称事务所)及...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91/11/29
 
 
546559、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若干问题,业经全省地方税工作会议讨论。现通知如下:(一)关于市场建设适用税率问题为搞活经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生活服务,对市场建设项目的适用税率比照低档营业网点5%;对集贸市场建设暂按零税率处理;对底层为市场、上层为其他用途的,其上层按产业属性确定适用税率。(二)关于文物保护、风景区保护工程适用税...
 
文件号:粤税发[1991]408号 颁布日期:1991/11/29
 
 
546560、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若干问题,业经全省地方税工作会议讨论。现通知如下:(一)关于市场建设适用税率问题为搞活经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生活服务,对市场建设项目的适用税率比照低档营业网点5%;对集贸市场建设暂按零税率处理;对底层为市场、上层为其他用途的,其上层按产业属性确定适用税率。(二)关于文物保护、风景区保护工程适用税...
 
文件号:粤税发[1991]408号 颁布日期:1991/11/29
 
 
      共 27569 页   27328/27569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