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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54号(关于防止东帝汶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期,东帝汶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东帝汶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东帝汶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
 
文件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54号 颁布日期:2019/10/12
 
 
442、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要求,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发展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保税货物租赁(一)本公告适用于租赁企业和承租企业以综合保税区内保税货物为租赁标的物(以下简称“租赁货物”)开展的进出口租赁业务。(二)本公告所称“租赁企业”...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 颁布日期:2019/10/12
 
 
443、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3号(关于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农业与土地开垦部关于埃及新鲜椰枣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埃及新鲜椰枣进口。现将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doc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3号 颁布日期:2019/10/8
 
 
444、 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第152号公告(《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等2种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相关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暂予适用的标准》等2种监管证件(以下简称证件)退出口岸验核,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联合发布的第145号公告同时废止。进口新食品原料和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
 
文件号: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第152号公告 颁布日期:2019/9/27
 
 
445、 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152号(《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等2种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相关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暂予适用的标准》等2种监管证件(以下简称证件)退出口岸验核,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联合发布的第145号公告同时废止。进口新食品原料和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
 
文件号: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152号 颁布日期:2019/9/27
 
 
446、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1号(关于进口贝宁大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贝宁共和国农业、畜牧业和渔业部关于贝宁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贝宁大豆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进口贝宁大豆植物检疫要求.docx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1号 颁布日期:2019/9/26
 
 
447、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0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亚麻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亚麻籽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哈萨克斯坦亚麻籽进口。哈萨克斯坦亚麻籽应符合《进口哈萨克斯坦亚麻籽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进口哈萨克斯坦亚麻籽检验检疫要求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0号 颁布日期:2019/9/24
 
 
448、 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精神,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工作(以下简称“两证合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文件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国贸促会公告2019年第39号 颁布日期:2019/9/23
 
 
449、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7号(关于进口葡萄牙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葡萄牙共和国农业、林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葡萄牙鲜食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葡萄牙鲜食葡萄进口。现将进口葡萄牙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进口葡萄牙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7号 颁布日期:2019/9/19
 
 
450、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8号(关于进口白俄罗斯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甜菜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白俄罗斯甜菜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进口白俄罗斯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8号 颁布日期:2019/9/19
 
 
451、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49号(关于防止菲律宾、韩国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菲律宾、韩国官方相继通报本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菲律宾、韩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菲律宾、韩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
 
文件号: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49号 颁布日期:2019/9/18
 
 
452、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6号(关于进口阿根廷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阿根廷豆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根廷豆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进口阿根廷豆粕检验检疫要求.doc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6号 颁布日期:2019/9/17
 
 
453、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4号(关于调整水空运舱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确保“两次申报”业务改革顺利推进,切实加强海关对水运和空运进出境舱单的管理,规范数据申报,简化数据填制要求,保证数据准确,有效实施安全准入和风险防控机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相关物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240号修改)以及关于进...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4号 颁布日期:2019/9/12
 
 
45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主体提出的有效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决定,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分两个清单实施排除措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一年),不再加...
 
文件号:税委会公告[2019]6号 颁布日期:2019/9/11
 
 
455、 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无纸化作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实行无纸化作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9年9月9日起,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
 
文件号:商办贸函[2019]297号 颁布日期:2019/8/30
 
 
456、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9号(关于进口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检验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支持进口保税交割铁矿石期货业务发展,明确海关检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于保税交割的期货铁矿石检验,实行“集中检验、分批放行”模式。(一)“集中检验”是指海关对用于保税交割的期货铁矿石,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9号 颁布日期:2019/8/27
 
 
457、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0号(关于进口越南山竹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山竹输往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山竹进口。现将进口越南山竹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进口越南山竹植物检疫要求.doc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0号 颁布日期:2019/8/27
 
 
458、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
  2019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美方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极大损害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利益,也严重威胁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
 
文件号:税委会公告[2019]4号 颁布日期:2019/8/23
 
 
45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
  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201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2019年3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暂停加征关税措施截止时间另行通知。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
 
文件号:税委会公告[2019]5号 颁布日期:2019/8/23
 
 
460、 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现予以公布。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19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和《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
 
文件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号 颁布日期:20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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