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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附英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为了适应我国海上运输和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的需要,有效地行使我国司法管辖权,及时地审理海事、海商案件,以维护我国和外国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定:一、根据需要在沿海一定的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海事法院的设置或者变更、撤销,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海事法...
 
文件号: 颁布日期:
 
 
4482、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经贸部《关于补偿贸易产品转销第三方的批复》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现将对外经济贸易部(86)外经贸资字第004号对浙江省经贸厅《关于补偿贸易产品转销第三方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据以掌握办理。对于按原国家进出口委(81)进出加字第12号文件规定批准用间接产品进行补偿的,如其产品销售第三方,也应按上述批复办理。附件:如文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日关于补偿贸易产品转销第三...
 
文件号:(86)署货字第131号 颁布日期:
 
 
4483、 关于颁发《北京海关对北京市羊毛制品保税集团的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纺织工业总公司:为促进对外加工贸易的发展,加强海关对进料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管理,现将我关制定的《北京海关对北京市羊毛制品团的监管办法》(试行期一年)发给你公司,请转发有关公司、工厂、并负责组织实施。一九八八年二十月十四日
 
文件号:(88)京关税字第522号 颁布日期:
 
 
4484、 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的宾馆、饭店、餐饮业进口自用洋酒问题的批复
  上海海关:你关八月十一日传真电报收悉。关于洋酒进口问题,我署署监一[1991]763号文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寄售进口洋酒、啤酒、饮料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中明确“今后除寄售进口外,一律不再批准进口洋酒”。你关来文中提出的外商投资的宾馆、饭店、餐具饮业为营业自用而进口的洋酒问题,经商经贸部研究认为,上述企业可自行组织进口本店餐饮...
 
文件号:署监一[1991]1122号 颁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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