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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2019年批次及2017年批次复审合格)名单的通知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核确定了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以下简称示范平台)2019年批次名单和2017年批次复审合格名单,现予以公...
 
文件号:工信厅联企业[2019]77号 颁布日期:2019/11/11
 
 
422、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3号(关于进口巴西棉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棉籽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棉籽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进口巴西棉籽粕检验检疫要求.doc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3号 颁布日期:2019/11/10
 
 
423、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2号(关于开展进口商品样品预先归类咨询服务的公告)
  为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海关总署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以下简称《预裁定办法》)。根据进出口企业先期了解进口商品样品归类的需求,现将进口商品样品预先归类咨询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进口商品样品预先归类咨询服务的申请人应当是进口货物收货人。二、...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2号 颁布日期:2019/11/6
 
 
42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1号(关于调整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为确保“两步申报”业务改革顺利推进,切实加强海关对水运和空运进出境舱单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44号公告,我署变更了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出口落装改配申请”“分拨申请”“分流申请”等报文格式,具体见《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1号 颁布日期:2019/11/4
 
 
425、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失效]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为支持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现将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对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0日期间举办的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
 
文件号:财关税[2019]36号 颁布日期:2019/11/4
 
 
426、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9号(关于解除西班牙、斯洛伐克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西班牙和斯洛伐克为禽流感无疫国家,解除依据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7号风险警示通告对上述国家的禽流感疫情禁令,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禽及其相关产品进口。特此公告。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9号 颁布日期:2019/10/31
 
 
427、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机动车环保项目检验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进口机动车节能减排,确保进口机动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规范进口机动车环保项目检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各地海关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8号 颁布日期:2019/10/28
 
 
428、 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为出口创造便利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简化出口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自2019年11月20日起,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申请转移登记的,在交回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并交...
 
文件号:商办贸函[2019]335号 颁布日期:2019/10/28
 
 
429、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6号(关于发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等6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等6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标准目录见附件)。《出口粮谷中抑菌灵残留量检测方法》(sn0491-1995)等24项被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本批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特此公告。附件:《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硝化棉润湿剂含量...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6号 颁布日期:2019/10/25
 
 
430、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7号(关于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子目2710.19的原产地标准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中子目2710.19的原产地标准同步修改。经修订的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特此公告。附件: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doc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7号 颁布日期:2019/10/25
 
 
431、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5号(关于发布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特此公告。附件: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名单.xls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5号 颁布日期:2019/10/22
 
 
432、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4号(关于防止黄热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据世界卫生组织及尼日利亚疾控中心通报,截至目前,尼日利亚共报告2853例黄热病疑似病例,其中确诊66例,死亡78例。从2019年8月29日至今,尼日利亚在包奇、博尔诺、贡贝和卡诺4个州共报告231例疑似病例,确诊24例,其中6例死亡。黄热病是一种由黄热病病毒引起、经蚊类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是我国法定的检疫传染病之一,病死率最高可达50%,潜伏...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4号 颁布日期:2019/10/22
 
 
433、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3号(关于防止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2019年9月,沙特阿拉伯新增4例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其中1例死亡;自2012年9月以来,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在沙特阿拉伯持续流行,共报告2077例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其中773例死亡。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由该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称为“中东呼吸综合征”。单峰骆驼目前被怀疑是人类动物源性感染的主要来源...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3号 颁布日期:2019/10/22
 
 
43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2号(关于简单案件快速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海关行政执法效率,优化行政执法方式,现就海关行政处罚简单案件快速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以下简单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二)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为工作...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2号 颁布日期:2019/10/21
 
 
435、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引导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守法自律,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现就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影响税款征收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以下简称涉税违规行为)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 颁布日期:2019/10/17
 
 
436、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9号(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进行优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将现行由海关对进口大宗商品逐批实施重量鉴定调整为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必要时,海关依职权实施。二、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向海关提出申...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9号 颁布日期:2019/10/17
 
 
437、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6号(关于进口越南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输华乳品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准许越南乳品进口。越南进口乳品应符合《越南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越南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6号 颁布日期:2019/10/16
 
 
438、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0号(关于分段实施准入监管 加快口岸验放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通关整体效能,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加快口岸验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货物准予提离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凭海关通知准予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区:(一)无海关检查要求的。(二)仅有海关口岸检查要求且已完成口岸检查的。其中,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区内不具备...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0号 颁布日期:2019/10/16
 
 
439、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7号(关于对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经前期试点和风险评估,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在全国海关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涉及ccc认证的部分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见附件),海关在检验时采信认证认可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原则上...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7号 颁布日期:2019/10/16
 
 
440、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5号(关于中国新加坡原产地电子信息联网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便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货物的合规通关,自2019年11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中国—新加坡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实时传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中国东盟框架协议》)项下新加坡签发原产地...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5号 颁布日期: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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