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21、 |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对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的审批原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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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为更好地贯彻海关工作“促进为主”的方针,深化海关业务改革,进一步适应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需要,支持国营大、中型企业发展国家鼓励出口产品的深加工业务,一些海关在对进料加工保税工厂监管的基础上,对进料加工试行多厂联合,集团保税。由于开展这一工作时间不长,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现将海关对进料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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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一[1991]487号 |
颁布日期:199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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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2、 |
关于经香港中转货物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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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局)、外贸局(总公司),中总公司,各工贸公司,广东海关分署,各地海关、分关(山西、青海、甘肃、宁夏无海关): 我部(86)外经贸管出字第14号文宣布从二月十五日起增加对港澳出口的八十三种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包括通过港澳转口)。 通过港澳转口,是指货物卖断港澳,我发货到达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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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86]外经贸管出字第29号 |
颁布日期:199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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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3、 |
海关总署关于对租赁进口集装箱征免税问题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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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 你关甬关税[1991]80号文悉。经研究,现将有关租赁进口集装箱是否征税问题批复如下: 一、由于中远、外运租赁进口的集装箱,主要是从事于国际远洋运输,可视其为运输货物的容器,如符合《关税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二、对租借(或租赁)进口的集装箱,进口后在三个月内,或因特殊情况经海关批准在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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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一[1991]468号 |
颁布日期:199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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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4、 |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明确外资企业进口自用交通工具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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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你关三月二十五日传真电报收悉。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进口自用交通工具的配车标准和税收问题,我署署监一[1990]1271号文已有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外资企业进口自用交通工具问题,经研究,对外资企业进口生活用交通工具仍由海关严格掌握,不分投资地区,在其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的,免领进口许可证、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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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一[1991]466号 |
颁布日期:199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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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5、 |
关于修订印发《统一代理订货进口商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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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各局、处级海关,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有关中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各进出口商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0]70号),为做好统一代理进口商品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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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1991]上经贸进出发第117号 |
颁布日期:199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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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6、 |
转发“中罗关于空运代表机构进口公用物品免征关税的换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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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根据外交部(75)部苏字第3号文精神,中罗两国政府在对方领土内指定空运企业代表机构的进口公用物品,在互惠基础上免征关税。请照此办理。附:《中罗关于空运代表机构进口公用物品免征关税的换文》影印件一九九一年四月十日中罗关于空运代表机构进口公用物品免征关税的换文(一)我方去文(75)部苏字第3号罗马尼亚社会主义驻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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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监二(一)[1991]188号 |
颁布日期:199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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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7、 |
关于增发《关于印发国发[85]90号文件附表目录所含关键生产设备细目及其税目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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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执行国发[85]90号文件,有利于工作,现增发税则[1991]167号文(各关分配数量,详见附表一)请你关发给征税人员使用。因该文系机密文件请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对正在筹建中的亲关,请各关酌请备用。 一九九一年四月六日附表:税则[1991]167号文件各关数量分配表广东分署,各直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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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税则[1991]225号 |
颁布日期:199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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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9、 |
关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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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部公司,各工贸公司,广东海关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根据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出口许可证管理,使外贸出口有秩序地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现行规定加以归纳、初充、以便于贯彻执行。 一、关于出口许可证分级管理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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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1991]外经贸管发第80号 |
颁布日期:199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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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进口物资保税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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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进口物资保税管理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进口物资保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物资供应,加强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具有进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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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 |
颁布日期:199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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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1、 |
海关总署关于对执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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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现将对执行署监一[1990]1291号《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通知》中第三条规定"海关签发每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按照签发'出口货物证明书'的有关规定,收取签证费。"现将该规定废止。自文到之日起对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签证不再收费。前已上取的签证费不予退回。二、对于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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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一[1991]365号 |
颁布日期:199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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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2、 |
北京海关关于调整我关走私、违规案件审理程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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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各单位、首都机场海关、太原海关:根据今年我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调查部门的职能作用,现将我关走私、违规案件审理程序调整如下:一、调查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全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审理本关各单位、首都机场海关、太原海关移交的及本处查获的走私、违规案件;复审本关各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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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京关办[1991]72号 |
颁布日期:199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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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3、 |
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检疫管理体制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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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商检局,各省、市、自治区经贸委(厅、局),广东海关分署,各局、处有海关,各外贸总公司: 国务院发给农业部、国家商检局的《国务院关于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检疫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函[1991]7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检疫工作仍由国家商检部门承担。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对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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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检办联[1991]309号 |
颁布日期:199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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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4、 |
关于验放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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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 近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濒管办”)来函,反映有的海关在办理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手续时,将该办签发的允许出口证明书正本留存海关,有的海关允许出口证明书上所列野生物种及其产品分若干次分批出口,最后的由海关在证明书正本上予以注销。上述两种做法都是不符合《频危野生动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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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监一货[1991]21号 |
颁布日期:199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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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进口物资保税管理办法[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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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物资供应,加强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具有进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经营第五条所列的保税货物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物资公司须持凭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四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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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第17号 |
颁布日期:199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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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6、 |
关于印发《无偿援助项目进口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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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经贸厅(委、局),经贸部各特派员办事处,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对无偿援助项目进口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的管理,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特制定《无偿援助项目进口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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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机审[1991]11号 |
颁布日期:19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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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7、 |
东欧国家旅游者直接在各工外贸公司购买商品托运出境的监管配合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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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一处、业务二处、机场海关:东欧国家旅游者在华期间直接到各工外贸公司以形式发票方式购买服装等商品情况目前有所增长,为严密海关监管,特本监管配合办法:各工外贸公司凭填写的“出口报送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到业务二处申报科申报。申报科在加填的一份“出口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右边加盖“海关验讫章”骑缝章,报关单位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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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京关业二[1991]51号 |
颁布日期:199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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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口消耗性材料能否按进料加工办理手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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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发布后,在执行过程中,对进口用于加工出口产品的消耗性材料能否享受进料加工优惠问题,各关对文件理解不同,掌握不尽一致。为正确执行文件精神,特明确如下:一、对随进料加工原材料一同进口,直接用于进料加工成品出口,并在加工过程中全部或部分消耗掉,或者物化在成品中、数量合理的石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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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9、 |
关于加强自动插件机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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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市经委、计委(计经委)、经贸厅(委),广东海关分署,各局、处级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 自动插件机是一种按规定程序向印刷电路板上自动插装电子元、器件的设备。它既能较好地解决人工插件造成的一致性差、可靠性低、误插率高等问题,也是整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扩大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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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计技入[1991]143号 |
颁布日期:199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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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0、 |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责任年龄”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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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近来,一些海关就海关在实施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责任年龄问题请示我署,并建议总署作出规定。鉴于此问题属于行政处罚方面有共性的基本问题,应由国家统一立法作出规定。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局正在研究制订的《行政处罚条例》(草案)中已包括了这方面的内容,在该《条例》发布实施后,海关应按《条例》的规定执行。在《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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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政[1991]138号 |
颁布日期:199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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