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81、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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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境外来闽人员等群体多样化的支付服务需求,推动移动支付、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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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政办[2024]10号 |
颁布日期:202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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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8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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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就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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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 |
颁布日期:202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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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83、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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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就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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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 |
颁布日期:202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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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8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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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就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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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 |
颁布日期:202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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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88、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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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组织做好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符合《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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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科高[2024]67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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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89、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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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组织做好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符合《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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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科高[2024]67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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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90、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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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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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科高[2024]68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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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91、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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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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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科高[2024]68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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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92、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取消办事事项“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办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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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闽政〔2024〕4号),因依据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1〕252号)宣布失效,现就取消办事事项“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办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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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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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93、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八条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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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市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福州市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八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及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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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榕政办规[2024]13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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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94、 |
财政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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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网信办,深圳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我们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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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会[2024]6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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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97、 |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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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增强企业创新活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孵化高地,持续提升科技自立自强和协同创新发展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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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漳政综规[2024]2号 |
颁布日期:2024/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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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98、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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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着力加强农村房屋(以下简称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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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建村规[2024]4号 |
颁布日期:2024/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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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99、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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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2024年4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41.1编制目的41.2编制依据41.3适用范围51.4事件分级51.5工作原则52组织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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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市监特设发[2024]41号 |
颁布日期:2024/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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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0、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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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进一步压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省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增设“在建项目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模块,将通过福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人员考勤数据,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记分。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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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建办建函[2024]12号 |
颁布日期:2024/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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