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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2、 |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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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务院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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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发[2024]11号 |
颁布日期:202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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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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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为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要坚持以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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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办发[2024]21号 |
颁布日期:202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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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5、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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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5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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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农[2024]23号 |
颁布日期:202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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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6、 |
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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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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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办建[2024]23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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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7、 |
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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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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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办建[2024]23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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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8、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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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特此公告。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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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公告2024年第4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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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9、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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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特此公告。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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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公告2024年第4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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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90、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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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特此公告。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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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公告2024年第4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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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91、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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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特此公告。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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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公告2024年第4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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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94、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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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现将《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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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榕政[2024]2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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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95、 |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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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榕城海关,福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中国信保福建分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外贸出口优势产业综合竞争力,增强外贸发展后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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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榕发改规[2024]4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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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96、 |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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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榕城海关,福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中国信保福建分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外贸出口优势产业综合竞争力,增强外贸发展后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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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榕发改规[2024]4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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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97、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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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数字经济牵头部门(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行政审批局:为规范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了《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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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规[2024]9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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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98、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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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数字经济牵头部门(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行政审批局:为规范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了《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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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规[2024]9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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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99、 |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国家文物局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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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网络拍卖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拍卖活动。近年来,网络拍卖在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完善现代流通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秩序,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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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市监网监发[2024]50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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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0、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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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2024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2024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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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南政办规[2024]2号 |
颁布日期:202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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