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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1、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进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进口管理的通知》(国发[1994]4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研究,遵照执行。对与海关监管工作有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对任何地区(保税区除外)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的成品油,海关均凭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查验放行。 二、对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直...
 
文件号:署监[1994]578号 颁布日期:1994/9/12
 
 
3982、 海关总署关于对来自韩国旅客进境物品加强管理的通知
  青岛、天津、大连、长春海关:中、韩两国通航以来,随着两国经贸、文化、人员交往不断扩大,进出境旅客日益增多,旅客成分也发生明显变化,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些旅客大量携带内外差价大的韩国服装等进境,倒买倒卖,对我国内市场带来一定冲击。为加强对来自韩国旅客进境物品的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旅客携运服装等《旅客进出境行李...
 
文件号:署监[1994]591号 颁布日期:1994/9/11
 
 
3983、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明确进口许可证上收货单位问题的通知
  广东海关分署,各局、处级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外贸局,配额许可证事务局、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了加强进口管理的宏观调控,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对进口许可证管理制度,现对进口许可证上收货单位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经济特区等各种特定地区内的单位和企业进口自用的许可证管理商品,海关应验凭特区或其它...
 
文件号:署监[1994]547号 颁布日期:1994/8/28
 
 
3984、 海关总署关于在海关监管工作中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最近,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1994]38号文件,以下简称“决定”),并召开电话会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和电话会议关于“要强化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制止侵权产品进出境方面的职能,采取必要的边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和”当前...
 
文件号:署办[1994]537号 颁布日期:1994/8/23
 
 
3985、 监管司关于对《关于免征新航航班上烟、酒税的函》的复函
  民航总局:贵局《关于免征新航航班上烟、酒税的函》(民航总局际函[1994]47号)收悉。关于对外国民航机上的烟酒,海关主要是根据海关的有关规定和政府间民航协定,实施以下监管:一、对存放于飞机上的供应机上旅客使用的烟酒免征关税、税捐。二、供机上旅客使用的烟酒如需卸地暂存,应经海关同意并存入海关保税仓库或海关同意的仓库,免...
 
文件号:监综[1994]127号 颁布日期:1994/8/12
 
 
3986、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在外售券,境内取货”业务管理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1993年以来,“在外售券,境内取货”业务在经营环节出现了严重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一些售券公司随意下放经营权,将空白“货券”整本卖断、批发给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私人公司代销,这些代销公司又多次倒手,将“货券”成批卖给推销商个人,赠取高额利润,严重违反了《海关对“在外售券,境内取货”业务管理的补充规定...
 
文件号:署监[1994]503号 颁布日期:1994/8/10
 
 
3987、 关于审定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团体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为了加强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建设,根据我局(92)文物字第202号《关于对文物出境鉴定组重新审定和考核责任鉴定员的通知》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重新审核确认:一、下列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具备承担国家委托的文物出境鉴定任务资格,在执行文物出境鉴定任务时,可用国家出境鉴定地方站的名称进...
 
文件号:[94]文物文字第659号 颁布日期:1994/8/4
 
 
3988、 海关总署关于对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进境行李物品管理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出国留学工作发展的需要,理顺关系,并参照国际通常做法,国家教委、公安部、外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民出国留学持用因私普通护照的通知》(教留[1993]50号),决定自1993年11月1日起,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的出国留学人员,原则上均持用因私普通护照。现就上述变动后,海关对留...
 
文件号:署监[1994]459号 颁布日期:1994/7/18
 
 
3989、 海关总署关于保税企业使用统一标牌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了规范海关管理,使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集团、信得过企业、出口监管仓库对外有统一的标识,督促企业加强自管,现决定对上述五类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标牌,具体事项如下:一、标牌由0.1cm厚的铜板制成。尺寸为60×45cm裙边宽3cm,牌面上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字样为黑体字,呈弧形排列,弧形内侧为一关...
 
文件号:署监[1994]427号 颁布日期:1994/7/5
 
 
3990、 监管司关于对旅客携带进境有毒化学品加强监管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今年以来,旅客携带有毒化学品进境事情有增多趋势,九龙、上海、二连等海关在监管工作中相继查获有毒化学品氰化金钾20公斤、红汞20余公斤。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保局、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携带进境有毒化学品的监管,特通知...
 
文件号:监行[1994]60号 颁布日期:1994/7/4
 
 
3991、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出口纺织品非法转口的处罚》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了确保国家外贸宏观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良好的外争经营秩序,进一步打击纺织品非法转口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各关查获非法转口的案例,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出口纺织品非法转口的处罚规定》。 现将《中华人...
 
文件号:署监[1994]420号 颁布日期:1994/7/2
 
 
3992、 北京海关关于保税仓库出库后替换下的旧零件退运报关流程的通知
  业务二处、邮办处、十八里店办事处、首都机场海关:根据关第361号《签保》“关于保税仓库旧零件退运报关问题的建议”的签报精神,现就保税仓库出库后替换下的旧零件退运的海关手续问题明确如下:一、保税处每月对保税仓库核销时,将仓库“出库零件清单”作关封,由仓库凭以到现场海关办理退运手续。二、保税仓库凭上述关封向有关货管现场报关,现...
 
文件号:京关税[1994]218号 颁布日期:1994/7/2
 
 
3993、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出口纺织品非法转口的处罚规定》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了确保国家外贸宏观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良好的外贸经营秩序,进一步打击纺织品非法转口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各关查获非法转口的案例,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出口纺织品非法转口的处罚规定》。现将《中华人民...
 
文件号:署监[1994]420号 颁布日期:1994/7/2
 
 
3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出口纺织品非法转口的处罚规定[废止]
  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纺织品出口配额法规的有效实施,严厉查禁和处罚纺织品非法转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伪造、涂改纺织品出口许可证,逃避海关监管的,按照《细则》第三条(二)项和第五条(二)项的规定,没收货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第48号 颁布日期:1994/7/2
 
 
3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
  (1994年5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94年7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47号发布)第一条为了照顾个人进口自用物品的合理需要,简化计税手续,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准许应税进口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以下简称应税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47号 颁布日期:1994/7/1
 
 
3996、 海关总署关于外国航空公司驻中国办事处进口办公用车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小汽车关税税率减免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93]87号)规定,除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我国政策与其他国家政府协议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机构、人员进口的小汽车以外,其他任何机构、人员进口小汽车,一律由海关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其他...
 
文件号:署监[1994]407号 颁布日期:1994/6/28
 
 
3997、 北京海关关于建立报核员管理制度和报核员培训的通知
  各外、工贸公司、开展对外加工贸易的三资企业: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北京地区开展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断增多,目前在我关备案的具有对外经营权的加工贸易企业已达l000多家,其中三资企业700多家。对外加工贸易有其特殊性,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核销等海关手续的人员不仅要熟悉一般进出口贸易的有关法规及报关手续,同时还要熟悉对外加工贸易的...
 
文件号:京关税[1994]18l号 颁布日期:1994/6/27
 
 
3998、 海关总署转发税委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以下简称《征税办法》),现转发你关,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征税办法》做了修订,主要内容有:1.根据税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将行邮物品进口税中所含工商统一税、产品...
 
文件号:署监[1994]406号 颁布日期:1994/6/23
 
 
3999、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海关监管工作的重点明确如下: 一、以任何贸易方式(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进口原油和成品油,均要纳入国家配额和许可证管理,海关凭外经贸部及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验放。 二、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油...
 
文件号:署监[1994]396号 颁布日期:1994/6/11
 
 
4000、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涉及海关监管货物和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的处理与海关联系配合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海关: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涉及海关监管货物和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的处理与海关联系配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各关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参考。请各关向所在地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涉及海关监管货物和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的处...
 
文件号:办法[1994]26号 颁布日期:19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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