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61、 |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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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级产业(系统)工会:为进一步支持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工作,根据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23]22号),现就2024年全省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政策对象(一)2022、2023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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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工办[2024]28号 |
颁布日期:202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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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62、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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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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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汇发[2024]12号 |
颁布日期:202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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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63、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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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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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汇发[2024]11号 |
颁布日期:202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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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70、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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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福建省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方向一: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包括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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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工信函信息[2024]182号 |
颁布日期:20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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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7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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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和价格稳定的决策部署,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产能管理机制,完善产能储备政策,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增强供给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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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 |
颁布日期:20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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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7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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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和价格稳定的决策部署,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产能管理机制,完善产能储备政策,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增强供给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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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 |
颁布日期:20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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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73、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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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经研究,现将《福建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闽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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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工信规[2024]9号 |
颁布日期:20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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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75、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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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电动福建”建设,进一步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动力电池等产业加快发展,规范“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特制定《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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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规[2024]4号 |
颁布日期:20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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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76、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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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电动福建”建设,进一步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动力电池等产业加快发展,规范“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特制定《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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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规[2024]4号 |
颁布日期:20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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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80、 |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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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办事处(营业部):经研究,现将《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的管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闽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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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日期:202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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