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61、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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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企业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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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工信函中小[2024]223号 |
颁布日期:2024/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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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64、 |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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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为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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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龙政规[2024]4号 |
颁布日期:2024/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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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66、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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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已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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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政办[2024]12号 |
颁布日期:2024/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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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67、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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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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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政[2024]5号 |
颁布日期:2024/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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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68、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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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二、本公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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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
颁布日期:2024/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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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69、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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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二、本公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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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
颁布日期:2024/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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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70、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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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境外来闽人员等群体多样化的支付服务需求,推动移动支付、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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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政办[2024]10号 |
颁布日期:202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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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7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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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就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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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 |
颁布日期:202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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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72、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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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就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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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 |
颁布日期:202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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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73、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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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就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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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 |
颁布日期:202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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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77、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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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组织做好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符合《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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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科高[2024]67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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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78、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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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组织做好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符合《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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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科高[2024]67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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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79、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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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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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科高[2024]68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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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80、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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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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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科高[2024]68号 |
颁布日期: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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