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41、 |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关于加强军民通用化学品出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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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现将外经贸部《关于加强军民通用化学品出口管理的通知》([1996]外经贸管发第331号)转发给你们,请自文到之日起执行。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六日关于加强军民通用化学品出口管理的通知[1996]外经贸管发第33l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武汉、南京、广州市外经贸委,外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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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906号 |
颁布日期:1996/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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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2、 |
监管司关于对进口台湾邮票加强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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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近一段时期以来,1949年10月1日以后台湾发行的印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邮票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大陆集邮市场,这些行为己明显超出集邮爱好者的个人收藏范围,并引发为宣扬“中华民国”依然存在,制造“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的政治行为。为严厉打击走私印有“中华民国”字样的台湾邮票的非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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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监邮[1996]366号 |
颁布日期:1996/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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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3、 |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海运进出口货物、集装箱监管工作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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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为了加强与港口理货业务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海关对海运进出口货物、集装箱监管工作,我署监管司与中国外累理货总公司于1996年9月26日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做好海运进出口货物、集装箱监管工作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现将《备忘录》印发,请各有关海关根据《备忘录》的精神,结合本关区的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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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872号 |
颁布日期:199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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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4、 |
海关总署关于对新华社香港分社挂靠单位内派人员进境行李物品管理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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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指示,我署就新华社香港分社挂靠单位内派人员免税待遇问题会商了外交部和国务院港澳办。其认为,上述人员均属于非经营性单位人员,享受我内派人员工资待遇,建议将其纳入暂予保留个人行李物品免税规定的人员范围。鉴此,同意对新华社香港分社挂靠单位内派人员进境个人行李物品暂予保留免税待遇,具体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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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843号 |
颁布日期:1996/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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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5、 |
关于明确进口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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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商检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计委(计经委),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计可证事务局,各进出口商会,各部委直属总公司,广东海关分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部先后以《关于公布橡胶、钢材、木材、胶合板、羊毛、腈纶、棉花等7种进口商品经营公司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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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1996]外经贸管发第618号 |
颁布日期:1996/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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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6、 |
海关总署关于对因洪灾受损保税货物的处理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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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统一和加强对因不可抗力致使保税货物受损的处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因遭洪水灾害已灭失的以及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保税进口料、件、制成品,海关凭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明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予以免证免税核销。对免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保税货物的处理,应报海关总署审批。二、对因洪水灾害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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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763号 |
颁布日期:199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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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7、 |
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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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专业总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精神,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专家的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专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有什么情况、问题,请及时告我们。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专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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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外专发[1996]176号 |
颁布日期:199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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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8、 |
海关总署关于摘要转发《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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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现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中有关禁止转嫁废物污染的规定摘要转发如下:“五、采取有效措施,禁止转嫁废物污染依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规定,我国禁止境外危险废物向境内转移。各级环境保护、外经贸、海关等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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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740号 |
颁布日期:1996/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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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9、 |
海关总署关于易货贸易优惠政策停止后有关核销等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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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积极发展与原苏联各国经贸关系的通知》(国发[1992]33号)中的有关许可证和税收优惠政策今年3月31日已经到期,为解决政策衔接之间海关操作及原有易货贸易遗留问题,规范统一海关作业,特就有在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1995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易货贸易合同进出平衡问题,由主管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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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727号 |
颁布日期:1996/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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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0、 |
监管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管理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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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我司《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商品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监货[1994]177号)中第五条明确了对外商独资企业进口机电产品的管理规定,现对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的规定重申如下:根据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关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口汽车改由特派员办事处签发进口许可证以及外资企业进口汽车由海关监管放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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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监货[1996]271号 |
颁布日期:199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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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2、 |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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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5]34号),适应扩大开放新形势,简化各类进出境旅客分类,方便广大旅客进出境,规范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管理,以逐步建立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我国国情的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制度,我们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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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648号 |
颁布日期:199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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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3、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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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为贯彻国务院批准的行邮税调整方案,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合理减轻税负,我署已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适当调整。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管理的改革,适应扩大开放新形势,我署对现行《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进行了修订,现下发你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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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652号 |
颁布日期:199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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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4、 |
北京海关关于下发《北京海关“MOU”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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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各处室、海关、办事处:为了规范我关“mou”联络员的工作,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关制定了《北京海关“mou”联络员工作制度》,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附:北京海关“mou”联络员工作制度一、明确“mou”联络员人选。凡签订“mou”有关对口处室,必须认真选定合适骨干担任联络员,并报主管关长批准,送调查局备案。二、“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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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京关调[1996]281号 |
颁布日期:199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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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5、 |
海关总署传真电报(署监传[1996]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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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现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税委会[1996]15号文中有关问题的解释》([1996]19号)及外经贸部《关于转发国务院税委会〈([1996]19号〉文件的通知》(部委号742)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中的问题及地方政府,企业的反映,请及时上报海关总署。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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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传[1996]36号 |
颁布日期:199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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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7、 |
海关总署关于派驻海关监管人员的保税工厂审批原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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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批复》(国函[1995]109号)规定,对驻有海关监管人员的保税工厂开展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为保证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实施有效管理,现将对派驻海关监管人员的保税工厂审批原则通知如下:一、特大型企业、特种行业(如飞机、船舶等)为增强出口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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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612号 |
颁布日期:1996/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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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8、 |
海关总署关于对我赴外劳务人员进境行李物品验放问题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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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问题的通知》(署监[1996]208号)有关规定,对1995年12月31日前出境的我赴外劳务人员,海关凭其所持护照、《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和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出具的“驻外人员身份证明”办理其行李物品进境验放手续。最近,一些海关反映,有些劳务人员因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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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605号 |
颁布日期:1996/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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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9、 |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报关行为管理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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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近来,持未加盖企业报关专用章、只有报关员印章的报关单向海关报关的行为增多,不利于海关依法对报关行为进行管理和对发现的走私、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因此,请各海关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规定对报关行为进行管理。现就有关规定再次明确如下:一、自理报关企业的报关员只能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不能代理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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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监[1996]610号 |
颁布日期:1996/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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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60、 |
监管司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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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有关中国籍旅客自用物品税收政策的规定,加强对免税物品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问题的通知》(署监[1996]208号)第五条(四款)授权,我司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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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监行[1996]225号 |
颁布日期:1996/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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