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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
 
文件号:闽工信规[2024]12号 颁布日期:2024/6/14
 
 
3602、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办法
  (2000年10月26日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4年6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日期:2024/6/14
 
 
3603、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办法
  (2000年10月26日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4年6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日期:2024/6/14
 
 
360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3年退...
 
文件号:人社部发[2024]48号 颁布日期:2024/6/13
 
 
360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3年退...
 
文件号:人社部发[2024]48号 颁布日期:2024/6/13
 
 
3606、 漳州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支持“圆山计划”医疗保障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市医保基金中心(含监测中心),各县(区)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圆山计划”医疗保障十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支持“圆山计划”医疗保障十条措施(试行)为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实施“名医入漳”推动海峡两岸...
 
文件号:漳医保[2024]25号 颁布日期:2024/6/13
 
 
3607、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培育和壮大消费新增长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
 
文件号:发改就业[2024]840号 颁布日期:2024/6/13
 
 
3608、 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福建考区)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缴交工作将于6月13日-28日(8:00-20:00)进行,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福建省考办发布缴费流程及相关事项提醒,请认真阅读。一、缴费通道请登录中注协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缴费。缴费截止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补缴费用。缴费未完成则视为报名失败,无法参加考试。二、报名费...
 
文件号:闽注考办[2024]4号 颁布日期:2024/6/12
 
 
3609、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闽工信规〔2022〕8号)同时废止。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文件号:闽工信规[2024]10号 颁布日期:2024/6/12
 
 
361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闽工信规〔2022〕8号)同时废止。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文件号:闽工信规[2024]10号 颁布日期:2024/6/12
 
 
3611、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清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厂办大集体即国有企业兴办的集体企业,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厂办大集体逐渐脱离主办国有企业,走向市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文件号:财办资[2024]10号 颁布日期:2024/6/12
 
 
3612、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民政部对现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文件号:财社[2024]61号 颁布日期:2024/6/12
 
 
3613、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民政部对现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文件号:财社[2024]61号 颁布日期:2024/6/12
 
 
3614、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福建省就...
 
文件号:闽财规[2024]32号 颁布日期:2024/6/12
 
 
3615、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福建省就...
 
文件号:闽财规[2024]32号 颁布日期:2024/6/12
 
 
3616、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精神,完善我市公租房租后长效监管机制,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家、省相关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
 
文件号:榕国房[2024]154号 颁布日期:2024/6/12
 
 
3617、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福建省财政厅:你厅发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的有关规定,经请示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
 
文件号:闽发改价格函[2024]138号 颁布日期:2024/6/11
 
 
3618、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年全省技工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技工院校,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目录的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号:闽人社办[2024]88号 颁布日期:2024/6/11
 
 
3619、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文件号:闽农规[2024]3号 颁布日期:2024/6/11
 
 
362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2014年4月22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厦门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修订版)》同时废止。厦门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一、总则(一)宗旨:为有效处置厦门...
 
文件号:厦府办[2024]28号 颁布日期: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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