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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按国家税务总局函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1999]23号文)。《通知》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除香皂仍按现行政策规定依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以外,其他护肤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由17%下调为8%,并要求海关对护肤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作相应调整...
 
文件号:署税[1999]501号 颁布日期:1999/7/5
 
 
3522、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函》(国税函[1999]162号),决定对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免税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对豆粕等商品恢复征税。经与国家税务总局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免征增值税商品范围表下达(详见附件)。本通知自1999年7月1日起执行,署税[1999]133号文件届...
 
文件号:署税[1999]414号 颁布日期:1999/6/25
 
 
3523、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软件升级和调整有关做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于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启用,根据核查系统使用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海关总署汇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核查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系统新增加的功能(一)对于做“退单返回”处...
 
文件号:汇发[1999]216号 颁布日期:1999/6/17
 
 
3524、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原油加工贸易按实际出成率核销的通知[废止]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据反映,一些海关在对进口原油加工成品油(汽油、柴油)出口核销时,允许根据国内外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串换成品油品种,按“综合出成率”予以核销。这一做法,违反了加工贸易管理的规定,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立即纠正。对此,重申对进口原油核销规定如下:原油属于国家实行进口限量登记管理的重点商品,对进口原油加工成品...
 
文件号:署税[1999]438号 颁布日期:1999/6/15
 
 
3525、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补税征收缓税利息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于全额征收税款保证金的进口料件,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加工出口并办理核销后,中国银行凭海关开具的台帐核销联系单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对在合同...
 
文件号:署税[1999]452号 颁布日期:1999/6/7
 
 
35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和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99/6/7
 
 
3527、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补税征收缓税利息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于全额征收税款保证金的进口料件,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加工出口并办理核销后,中国银行凭海关开具的台帐核销联系单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对在合同规定的加工...
 
文件号:署税[1999]452号 颁布日期:1999/6/7
 
 
35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便利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通关,打击价格瞒骗,保证国家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99/6/1
 
 
3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3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1997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暂行办法》同时废止。署长钱冠林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第73号 颁布日期:1999/5/26
 
 
35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5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结转深加工的管理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实施。署长钱冠林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结转深加工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海关对加工贸易跨关区结转深加工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5号 颁布日期:1999/5/25
 
 
353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拟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的请示》([1999]外经贸法发第113号)及其附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文件号:税委会[1999]14号 颁布日期:1999/5/18
 
 
3532、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支持扩大外贸出口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为鼓励外贸企业扩大出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做好海关有关工作,加快出口退税,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保证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贯彻落实,特通知如下:一、加快实现出口货物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一)已实现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口岸,海关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港务、航空、铁路、船代、货代等有关部门的联...
 
文件号:署通〔1999〕339号 颁布日期:1999/5/12
 
 
35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违反《关于新疆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废止]
  第一条为保证国家关于新疆棉以出顶进重要决策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原则和国家计委、海关总署等八部委《关于新疆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新疆棉自向海关申报进入新疆棉专用监管库(以下简称“监管库”)起,至进口出库转入加工出口成品后再运输出...
 
文件号:海关总署令第72号 颁布日期:1999/5/12
 
 
3534、 海关总署关于民航进口客运飞机征税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现将财政部《关于对民航进口客运飞机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税暂定税率技术指标调整后,适用暂定税率的飞机既包括税号88024020空载重量超过45吨的飞机,也包括税号88024010中空载重量2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45吨的飞机,详见1999年版税...
 
文件号:署税[1999]326号 颁布日期:1999/5/11
 
 
353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停止使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近接海关总署《关于停止使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停止使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称,近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不择手段,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使用的防伪标签进行仿制、伪造,或将防伪标签揭下重复使用,影响了防伪效果。为此,海关总署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
 
文件号:国税函[1999]229号 颁布日期:1999/4/29
 
 
35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实施。海关总署一九八八年五月一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信得过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便利企业货物的合法进出口,促进企业自律守法,有效实施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1号 颁布日期:1999/3/31
 
 
3537、 海关总署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国家计委拟定的《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已以国办发[1999]20号予以转发。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的实施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严格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基建程序管理。自1999年起,国家将批准条件成熟的城市启动轨道交通项目。新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文件号:署税[1999]210号 颁布日期:1999/3/25
 
 
3538、 外国在华常驻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对外交流、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的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境外法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常驻机构”),其获准进境并在我国境内居留一年以上的外国公民、华侨和港、澳、台居民(包括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常驻...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99/3/10
 
 
3539、 外国在华常驻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外国在华常驻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外发布,自1999年4月1日起实施。(注:此公告于1999年3月10日由各地海关对外公布。)第一条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对外交流、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的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境外法人在...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99/3/10
 
 
35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外国在华常驻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外国在华常驻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外发布,自1999年4月1日起实施。(注:此公告于1999年3月10日由各地海关对外公布。)附:外国在华常驻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对外交流、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
 
文件号: 颁布日期:199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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