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41、 |
海关总署、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执行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不征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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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石家庄、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青岛、广州、深圳、汕头、江门、湛江、海口海关:自2000年海关总署和农业部印发《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不征税的暂行管理办法》执行以来,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的行业管理和税收工作已逐步规范。根据近期远洋渔业运回自捕水产品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经财政部、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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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税发[2003]151号 |
颁布日期:2003/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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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肉产品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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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支持我国禽肉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根据目前禽肉产品出口工作的需要,现就禽肉产品的出口退税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要切实加快对出口禽肉产品(指家禽肉生、熟制品,下同)的退税进度。对出口企业出口的禽肉产品,各地要在退税单证齐全、相关电子信息核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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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税函[2003]547号 |
颁布日期:2003/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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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3、 |
海关总署关于2003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因故延迟有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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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5月19日至7月10日。网址:bgy.customs.gov.cn.二、报考资格确认时间:7月11日至7月31日。三、考试时间:2003年10月26日。四、考试的其他事项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3年第16号公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3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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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4、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钢铁最终保障措施中部分产品配额到量后不加征关税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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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商务部《关于建议对钢铁最终保障措施中部分产品配额到量后不加征特别关税的请示》(商公平发[2003]74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部分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的通知》(税委会[2002]10号)规定的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的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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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税委会[2003]10号 |
颁布日期:200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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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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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3年5月19日,实施钢铁产品最终保障措施项下原产于韩国的冷轧不锈薄板(带)(税号: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202010,72202090)已达到给定的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48号公告、中华人民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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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3号 |
颁布日期:200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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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6、 |
海关总署对申报进口原产于韩国的冷轧不锈薄板(带)加征关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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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3年5月19日,实施钢铁产品最终保障措施项下原产于韩国的冷轧不锈薄板(带)(税号: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202010,72202090)已达到给定的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48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2年第38号公告和2003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自200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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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3]第33号 |
颁布日期:200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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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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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48号公告规定,自2002年11月20日起,对热轧普薄板、冷轧普薄板(带)、彩涂板、无取向硅电钢、冷轧不锈薄板(带)等5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最终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为自临时保障措施实施之日起3年(即自2002年5月24日至2005年5月23日),共分3个阶段执行,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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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2号 |
颁布日期:2003/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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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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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3年5月15日,实施钢铁产品最终保障措施项下原产于韩国的冷轧普薄板(带)(税号: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0,72092500,72092600,720927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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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1号 |
颁布日期:2003/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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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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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3年5月14日,实施钢铁产品最终保障措施项下适用全球配额的热轧普薄板(税号:72081000,72082610,72082690,72082710,72082790,72083810,72083890,72083910,72083990,72084000,72085310,7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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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0号 |
颁布日期:20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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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0、 |
海关总署关于2003年远洋渔业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税收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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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海关总署关于“十五”期间发展远洋渔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02]87号)已下发执行,现将2003年免征或减征的船舶关键设备和部件清单(见附件1、附件2)转发你关,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3年可按该项政策进口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的船舶数量为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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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税发[2003]135号 |
颁布日期:200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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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1、 |
海关总署关于防治非典型性肺炎的物资免税进口税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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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办理境外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防治非典型性肺炎的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捐赠进口的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口人持凭捐赠的有关证明(含进口物资清单和物资分配清单)到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免税手续。二、对其他无偿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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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公告[2003]28号 |
颁布日期:200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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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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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办理境外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防治非典型性肺炎的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捐赠进口的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口人持凭捐赠的有关证明(含进口物资清单和物资分配清单)到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免税手续。二、对其他无偿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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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8号 |
颁布日期:200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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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3、 |
财政部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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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为支持防治非典型肺炎,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境外捐赠人无偿向我国捐赠的直接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物资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依据《扶贫、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税[2000]152号)和《关于救灾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办法》(财税字[1998]98号)规定,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级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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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税[2003]110号 |
颁布日期:20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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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4、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对硼酸等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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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00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3年6月1日起,对硼酸等20种商品(详细商品名称及税则号列见附件)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特此公告。附件: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商品清单(略)(注:清单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9号重新修订公布)备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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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7号 |
颁布日期:200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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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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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3年4月29日,实施钢铁产品最终保障措施项下原产于日本的冷轧普薄板(带)(税号: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0,72092500,72092600,720927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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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6号 |
颁布日期:2003/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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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6、 |
海关总署关于2003年加工贸易内销补税征收缓税利息适用利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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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补税征收缓税利息问题的通知》(署税[1999]452号)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现将2003年加工贸易内销补税征收缓税利息的利率通知如下:一、年息为0.72%,月息为0.6‰,日息为0.02‰。二、上述利率仅适用于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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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税发[2003]126号 |
颁布日期:2003/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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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7、 |
海关总署关于2003年进口农药原料及中间体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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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上海特派办,天津、石家庄、满洲里、大连、沈阳、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青岛、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湛江、南宁、海口、昆明海关:接《财政部关于进口农药原料及中间体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6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2003年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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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署税发[2003]127号 |
颁布日期:2003/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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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8、 |
关于公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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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3年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二批)。本公告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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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第10号公告 |
颁布日期:200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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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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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财政部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品范围:(一)黄金是指海关商品编号71081100、71081200、71081300项下的货物;黄金矿砂是指海关商品编号26169000项下的部分货物,商品应符合原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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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9号 |
颁布日期:2003/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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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60、 |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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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财政部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品范围:(一)黄金是指海关商品编号71081100、71081200、71081300项下的货物;黄金矿砂是指海关商品编号26169000项下的部分货物,商品应符合原冶金工业部金精矿标准yb2430-88的规定,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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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公告[2003]29号 |
颁布日期:2003/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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