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01、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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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有效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坚持规划引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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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厦府规[2024]4号 |
颁布日期: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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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4、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相关业务使用会计科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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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相关业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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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银发[2024]196号 |
颁布日期: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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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5、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州市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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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公告》背景9月3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房〔2024〕14号),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因此对原《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号)按照转让普通住宅和转让非普通住宅区分具体核定征收率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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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
日期: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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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6、 |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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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增强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与有效性,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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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龙人社规[2024]1号 |
颁布日期: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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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7、 |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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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增强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与有效性,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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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龙人社规[2024]1号 |
颁布日期: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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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0、 |
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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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令第793号,以下简称《条例》)已公开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城市公共交通是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基本出行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民生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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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交运发[2024]129号 |
颁布日期: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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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1、 |
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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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令第793号,以下简称《条例》)已公开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城市公共交通是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基本出行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民生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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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交运发[2024]129号 |
颁布日期: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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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2、 |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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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标准价格,现就调整部分c-drg收付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定与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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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医保[2024]80号 |
颁布日期: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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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3、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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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三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2月6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三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明政办〔2018〕9号)同时废止。三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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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明政办[2024]24号 |
颁布日期: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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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4、 |
民政部关于印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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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已经2024年10月12日民政部第21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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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民发〔2024〕57号 |
颁布日期: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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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5、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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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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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 |
颁布日期:202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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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6、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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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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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 |
颁布日期:202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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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7、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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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第8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行长潘功胜2024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国人民银行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6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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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5号 |
颁布日期: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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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8、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州市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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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群众住房交易税费成本,进一步减税惠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调整个人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个人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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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福州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
颁布日期: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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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9、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中西医“同病同效同分值”中医病种(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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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稽核与信息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管理部,各dip定点医疗机构:为深化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更好地发挥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中医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市拟扩大中西医“同病同效同分值”中医病种范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中医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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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宁医保规[2024]12号 |
颁布日期:202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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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0、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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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水平,丰富建设内涵,确保建设质量,加快构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布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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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教职成厅函[2024]20号 |
颁布日期:202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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