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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0号
  按照《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定的程序,经内地与澳门政府部门共同确认,《〈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附件“第二批内地对原产澳门的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的产品清单(拟生产产品)”中,税则号列32159090的绘图墨水及其他墨类(不论是否固体或浓缩)已正式生产。自2005年6月1日起,海关对原产于澳...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0号 颁布日期:2005/5/25
 
 
27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尿素(税号31021000)出口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尿素(税号31021000)出口暂定关税税率做如下调整:一、自2005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2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二、自2005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按30%税率计征出口季节性暂定关税。三、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15%税率计征出口暂定关税。上述出口尿素暂定关税税率调整后,征税的范围继续适...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9号 颁布日期:2005/5/25
 
 
2743、 海关总署关于对CEPA项下原产于澳门的绘图墨水及其他墨类产品实施零关税的公告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按照《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定的程序,经内地与澳门政府部门共同确认,《〈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附件“第二批内地对原产澳门的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的产品清单(拟生产产品)”中,税则号列32159090的绘...
 
文件号:海关总署2005年第20号公告 颁布日期:2005/5/25
 
 
2744、 海关总署2005年第20号关于对CEPA项下原产于澳门的绘图墨水及其他墨类产品实施零关税的公告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按照《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定的程序,经内地与澳门政府部门共同确认,《〈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附件“第二批内地对原产澳门的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的产品清单(拟生产产品)”中,税则号列321590...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0号 颁布日期:2005/5/25
 
 
2745、 海关总署2005年第19号关于调整尿素出口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尿素(税号31021000)出口暂定关税税率做如下调整:一、自2005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2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二、自2005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按30%税率计征出口季节性暂定关税。三、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15%税率计征出...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9号 颁布日期:2005/5/25
 
 
2746、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尿素出口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尿素(税号31021000)出口暂定关税税率做如下调整:一、自2005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2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二、自2005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按30%税率计征出口季节性暂定关税。三、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15%税率计征出口暂定关税。上述出口尿素暂定关税税率调整后,征税的范围继...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9号 颁布日期:2005/5/25
 
 
27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在航空口岸实行旅客书面申报制度的公告
  为规范进出境旅客申报行为,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加强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并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在航空口岸实行旅客书面申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从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除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3号 颁布日期:2005/5/23
 
 
2748、 海关总署关于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6年5月22日开始,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年第32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06年5月22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邻苯二酚(税则号列:29...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4号 颁布日期:2005/5/19
 
 
27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促进海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公正执法的公告
  为防止和纠正收受“红包”的行为,促进海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海关总署将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对送收“红包”行为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严禁海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工作对象以各种名义和方式赠送的“红包”(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二、海关对查实的送“红包”者,初次将致函其所在单位并通报其上级主...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0号 颁布日期:2005/5/19
 
 
2750、 海关总署2005年第18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将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关于原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在海关办理完注册登记或已通过今年年审的原自理报关单位,其《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8号 颁布日期:2005/5/13
 
 
27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将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关于原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在海关办理完注册登记或已通过今年年审的原自理报关单位,其《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08年,具体日期以证书封二...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8号 颁布日期:2005/5/13
 
 
2752、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4年5月10日开始,期限为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第23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05年5月10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欧盟的氯丁橡胶...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7号 颁布日期:2005/5/9
 
 
27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4年5月10日开始,期限为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第23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05年5月10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欧盟的氯丁橡胶(税则号列:40024910、...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7号 颁布日期:2005/5/9
 
 
27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对进口棉花征收进口关税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对于一定数量的关税配额外报关进口的棉花,按“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征收进口关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征税方式和适用税率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以滑准税方式征收,税率滑动范围为5%—40%。具体税率按下述原则确定:(一)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0.029元/千克时,暂定优惠关税税率为5%。(二)当进口棉...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6号 颁布日期:2005/4/30
 
 
2755、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棉花实施暂定进口关税税率的公告[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对于一定数量的关税配额外报关进口的棉花,按“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征收进口关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征税方式和适用税率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以滑准税方式征收,税率滑动范围为5%-40%。具体税率按下述原则确定:(一)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0.029元/千克时,暂定优惠关税税率为5%...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6号 颁布日期:2005/4/30
 
 
2756、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第26号《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宏观调控和有关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决定将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稀土原矿、磷矿石等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2005年5月19日起施行。此前已经商务部门审批并已在海关备案的上述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其进口料件以及出口制成品准予按现行加工...
 
文件号: 颁布日期:2005/4/29
 
 
27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黄磷和硅铁的出口暂定税率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黄磷和硅铁的出口暂定税率:一、停止执行黄磷(白磷)(税号28047010)10%的出口暂定税率,恢复按20%计征出口关税;二、硅铁(税号72022100、72022900)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5%。以上税率执行期限为2005年6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5号 颁布日期:2005/4/28
 
 
2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5年第24号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的反倾销调查,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05年4月29日起,对于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税则号列:54023111、54023112、54024110、54024120),海关停止实施临时...
 
文件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4号 颁布日期:2005/4/28
 
 
2759、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5年第24号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的反倾销调查,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05年4月29日起,对于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税则号列:54023111、54023112、5...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4号 颁布日期:2005/4/28
 
 
2760、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黄磷、硅铁出口暂定税率的公告[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黄磷和硅铁的出口暂定税率:一、停止执行黄磷(白磷)(税号28047010)10%的出口暂定税率,恢复按20%计征出口关税;二、硅铁(税号72022100、72022900)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5%。以上税率执行期限为2005年6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备注:本文件已废止。
 
文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5号 颁布日期:200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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