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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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率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五章征收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增值税税收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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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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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已于2024年12月2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2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202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9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2月24日起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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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法释[2024]15号 |
颁布日期:202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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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3、 |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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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现就编报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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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资[2024]173号 |
颁布日期:202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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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4、 |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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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现就编报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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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资[2024]173号 |
颁布日期:202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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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9、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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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妥善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市公有住房出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有住房的出售范围(一)1999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分配,并已登记确权的公有住房。(二)2000年1月1日(含)之后因符合城市拆迁、危房调换、侨房退管、购买使用权等政策取得,并已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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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厦府[2024]319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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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0、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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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一、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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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税总办征科函[2024]71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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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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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履行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义务,并结合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相关证件名称和编码规则的变化,现决定对《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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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54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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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2、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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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不含厦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如下:保障性住房实行零预征率,其它各类型房地产的预征率统一为1.5%。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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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2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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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3、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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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不含厦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如下:保障性住房实行零预征率,其它各类型房地产的预征率统一为1.5%。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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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2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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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4、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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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6号)等11件省政府(含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予以废止,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闽政〔200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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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政[2024]15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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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5、 |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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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交通与建设局: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的界定明确如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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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规[2024]47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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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6、 |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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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交通与建设局: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的界定明确如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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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规[2024]47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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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7、 |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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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交通与建设局: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的界定明确如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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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规[2024]47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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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8、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泉州菜烹饪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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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泉州菜烹饪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2月23日加强泉州菜烹饪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为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泉州菜烹饪技艺传承创新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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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泉政办规[2024]10号 |
颁布日期:202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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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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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一)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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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办发[2024]52号 |
颁布日期:2024/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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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60、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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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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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政[2024]14号 |
颁布日期:2024/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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