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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3、 |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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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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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办库[2024]275号 |
颁布日期: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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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4、 |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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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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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财办库[2024]275号 |
颁布日期: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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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5、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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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数据标注产业是对数据进行筛选、清洗、分类、注释、标记和质量检验等加工处理的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数据标注产业对于提升数据供给质量,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为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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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发改数据[2024]1822号 |
颁布日期: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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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6、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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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数据标注产业是对数据进行筛选、清洗、分类、注释、标记和质量检验等加工处理的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数据标注产业对于提升数据供给质量,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为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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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发改数据[2024]1822号 |
颁布日期: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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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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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率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五章征收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增值税税收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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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8、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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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的出台背景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规定,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二、《公告》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除保障性住房外,全市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至国家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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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
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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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9、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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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规定,现将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公告如下:全市除保障性住房外,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5%;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零。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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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
颁布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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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0、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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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规定,现将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公告如下:全市除保障性住房外,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5%;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零。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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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
颁布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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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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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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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颁布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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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2、 |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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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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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税[2024]15号 |
颁布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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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3、 |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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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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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税[2024]15号 |
颁布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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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4、 |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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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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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税[2024]15号 |
颁布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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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5、 |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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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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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闽财税[2024]15号 |
颁布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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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6、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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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福建省税务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公告》的制定背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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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
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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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7、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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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优化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环境,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信用码介绍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是由税务机关依托归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对其赋予的专属二维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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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
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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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8、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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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规定,现将2025年我市税务部门按月(季)征收的各税(费)种、社保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明确如下,其他非按月(季)申报的专项纳税申报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当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申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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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
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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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9、 |
厦门市商务局等5单位关于修订《厦门市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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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供应链创新发展,提升我市供应链服务能力及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落实《厦门市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升核心竞争力行动方案(2022-2026年)》,经研究,现将《厦门市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办法(暂行)》(厦商务规〔2024〕2号)第十二条修订为以下内容:“白名单企业可享受以下便利化服务措施:1.按规定享受相关部门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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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厦商务规[2024]6号 |
颁布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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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0、 |
厦门市商务局等5单位关于修订《厦门市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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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供应链创新发展,提升我市供应链服务能力及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落实《厦门市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升核心竞争力行动方案(2022-2026年)》,经研究,现将《厦门市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办法(暂行)》(厦商务规〔2024〕2号)第十二条修订为以下内容:“白名单企业可享受以下便利化服务措施:1.按规定享受相关部门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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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号:厦商务规[2024]6号 |
颁布日期: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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