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已经国家粮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略)
特此通告。
附件: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