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咨询中心
服务区
辅导中心
专 题
法规搜索
首 页
|
财税动态
|
财税法规
|
财经法规
|
地方法规
|
福建法规
|
废止法规
|
基本法规
|
网络计税
|
社保专区
|
涉外专区
修改密码
|
财税咨询
|
财政会计
|
培训考试
|
纳税辅导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政策解读
|
税务稽查
|
报表下载
|
行业频道
福建国税建立健全“四项机制”预防职务犯罪
2012/5/2 8:20:32
为加强职务犯罪防控工作力度,福建国税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四项机制”,重点完善具有国税特色的惩防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提升信息管税水平,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源头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机制。树立“制度、责任、阳光”的监督工作理念,整合监督资源,推进办税公开,畅通监督渠道,避免暗箱操作。三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自律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思想防线。四是建立健全共同预防的税检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检察检察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络工作、预防职务犯罪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