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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税局贯彻落实起征点调高政策惠及广大纳税人
2011/12/22 10:59:08
    2011年11月1日起,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调高至月营业额20000元(不含私方出租税收)。据统计,因起征点调整,将涉及原已纳入地税管征的个体户13204户,受惠个体工商户数占调整前正常状态户数的36.24%,每年可减免税收1665万元。